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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辅导: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2)
时间:2013-08-13
来源:安全工程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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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防护对策 (1)安全措施分为:直接、间接和指导性三类。 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设计机器时,考虑消除机器本身的不安
(二)防护对策
(1)安全措施分为:直接、间接和指导性三类。
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设计机器时,考虑消除机器本身的不安全因素;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是在机械设备上采用和安装各种安全有效的防护装置,克服在使用过程中产生不安全因素;指导性安全技术措施是制定机器安装、使用、维修的安全规定及设置标志,以提示或指导操作程序,从而保证作业安全。
(2)传动装置的防护
在齿轮传动机构中,两轮开始啮合的地方最危险
在皮带传动机构中,皮带开始进入皮带轮的部位最危险
1.齿轮传动的安全防护(必须全封闭型的防护装置)
机器外部绝不允许有裸露的啮合齿轮,齿轮传动机构没有防护罩不得使用。防护装置的材料可用钢板或有金属骨架的铁丝网,并保证在机器运行过程中不发生振动。
2. 皮带传动机械的防护(危险部分是皮带接头处、皮带进入皮带轮处、护栏、注意静电火灾)
皮带防护罩与皮带的距离不要小于50 mm。一般传动机构离地面2 m以下,要设防护罩。但在下列3种情况下,即使在2 m以上也应加以防护:皮带轮之间的距离在3 m以上;皮带宽度在15 cm以上;皮带回转的速度在9m/min以上。
3. 联轴器等的防护
联轴器上突出的螺钉、销、键等均可能给人们带来伤害。根本的办法就是加防护罩,最常见的是“Ω”型防护罩。
三、机械伤害的类型及预防对策
机械装置在正常工作状态、非正常工作状态乃至非工作状态都存在危险性。
(一)机械伤害的主要类型:
☉物体打击 ☉车辆伤害 ☉机械伤害
☉起重伤害 ☉触电 ☉灼烫 ☉火灾
☉高处坠落 ☉坍塌 ☉火药爆炸
☉化学性爆炸 ☉物理性爆炸
☉中毒窒息 ☉其他(如摔扭挫擦等)
(1)物体打击:是指物体在重力或其他外力的作用下产生运动,打击人体而造成人身伤亡事故。不包括主体机械设备、车辆、起重机械、坍塌等引发的物体打击。
(2)车辆伤害:是指企业机动车辆在行驶中引起的人体坠落和物体倒塌、飞落、挤压伤亡事故。不包括起重提升、牵引车辆和车辆停驶时发生的事故。
(3)机械伤害:是指机械设备运动或静止部件、工具、加工件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的挤压、碰撞、冲击、剪切、卷入、绞绕、甩出、切割、切断、刺扎等伤害。不包括车辆、起重机械引起的伤害。
(4)起重伤害:是指各种起重作业(包括起重机械安装、检修、试验)中发生的挤压、坠落、物体(吊具、吊重物)打击等。
(5)触电:包括各种设备、设施的触电,电工作业时触电,雷击等。
(6)灼烫:是指火焰烧伤、高温物体烫伤、化学灼伤(酸、碱、盐、有机物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物理灼伤(光、放射性物质引起的体内外的灼伤)。不包括电灼伤和火灾引起的烧伤。
(8)高处坠落:是指在高处作业中发生坠落造成的伤害事故。不包括触电坠落事故。
(9)坍塌:是指物体在外力或重力作用下,超过自身的强度极限或因结构稳定性破坏而造成的事故。如挖沟时的土石塌方、脚手架坍塌、堆置物倒塌、建筑物坍塌等。不适用于矿山冒顶片帮和车辆、起重机械、爆破引起的坍塌。
(10)火药爆炸:是指火药、炸药及其制品在生产、加工、运输、贮存中发生的爆炸事故。
(11)化学性爆炸:是指可燃性气体、粉尘等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混合物,接触引爆源发生的爆炸事故(包括气体分解、喷雾爆炸等)。
(12)物理性爆炸:包括锅炉爆炸、容器超压爆炸等。
(二)机械伤害预防对策措施(掌握)
1.实现机械本质安全( 注意顺序)
(1)消除产生危险的原因;
(2)减少或消除接触机器的危险部件的次数;
(3)使人们难以接近机器的危险部位或接近也不导致伤害;
(4)提供保护装置或者个人防护装备。
2.保护操作者和有关人员的安全
(1)通过培训提高人们辨别危险的能力;
(2)通过对机器的重新设计,使危险部位更加醒目,或者使用警示标志;
(3)通过培训,提高避免伤害的能力;
(4)采取必要的行动增强避免伤害的自觉性。
(三)通用机械安全设施的技术要求(掌握)
1.设置、设计安全设施、安全装置考虑的因素
设计安全装置时,要把人的因素考虑在内。疲劳是导致事故的一个重要因素,设计者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使人的疲劳降低到最小的程度。
1)合理布置各种控制操作装置。
2)正确的选择工作平台的位置及高度。
3)提供座椅。
4)出入作业地点要方便。
无法实现本质安全时,要使用安全装置,并考虑四方面的因素:强度、刚度、稳定性和耐久性;机器的可靠性;可视性;对其他危险的控制。
2.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一般要求(掌握)
(1)结构简单、布局合理,无锐利的边缘和突缘。
(2)具有足够的可靠性,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耐腐蚀性、抗疲劳性,以确保安全。
(3)与设备运转联锁,保证安全防护装置未起作用之前,设备不能运转;安全防护罩、屏、栏材料及与运转部件的距离,应符合规定。
(4)光电式、感应式等安全防护装置应设置自身出现故障的报警装置。
(5)紧急停车开关应保证瞬时动作时能终止设备的一切运动。对有惯性运动的设备,紧急停车开关应与制动器或离合器联锁,以保证迅速终止运行。
(6)紧急停车开关的形状应区别于一般开关,颜色为红色。
(7)紧急停车开关的布置应保证操作人员易于触及,且不发生危险。
(8)设备由紧急停车开关停止运动后,必须按启动顺序重新启动才能重新运转。
3.对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罩的技术要求(掌握)
1)只要操作工可能触及到的传动部件,在防护罩闭合前,传动部件就不能运转。
2)采用固定防护罩时,操作工触及不到运转中的活动部件。
3)防护罩与活动部件间有足够的间隙,避免防护罩和活动部件间的任何接触。
4)防护罩应牢固地固定在设备或基础上,拆卸、调节时必须使用工具。
5)开启式防护罩打开时或一部分失灵时,应使活动部件不能运转或运转中的部件停止运动。
6)使用的防护罩不允许给生产场所带来新的危险。
7)不影响操作,在正常操作或维护保养时不需拆卸防护罩。
8)防护罩必须坚固牢靠,以避免与活动部件接触造成损坏和工件飞脱造成伤害。
9)一般防护罩不准脚踏和站立,必须作平台或阶梯时,应能承受1500牛顿的垂直力,并采取防滑措施。
4.对机械设备安全防护网的技术要求
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应满足《机械安全防护装置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 8196---2008)对不同网眼开口尺寸的安全距离间的直线距离的规定,见下表:
不同网眼开口尺寸的安全距离(mm)
防护人体通过部位 | 网眼开口宽度 (直径及边长或椭圆形孔短轴尺寸) |
安全距离 |
手指尖 | <6.5 | ≥35 |
手指 | <12.5 | ≥92 |
手掌 (不含第一掌指关节) |
<20 | ≥135 |
上肢 | <47 | ≥460 |
足尖 | <76(罩底部与所站面间隙)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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