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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误操作考生申请恢复参考资格的通告
时间:2013-10-27
来源:报关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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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误操作考生申请恢复参考资格的通告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告 考生因误操作导致考务管理系统已确认其登记不
关于误操作考生申请恢复参考资格的通告
海关总署报关员资格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通 告
考生因误操作导致考务管理系统已确认其登记不参加2013年报关员资格考试的,可以向原报名地海关提交下列材料,申请恢复参考资格:
一、本人署名并签注日期的恢复参考资格申请书(格式见附件);
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准考证主证。
申请受理截至10月24日该海关工作时间结束时止。
经海关确认恢复参考资格的考生,可于10月25日9时起登录中国海关报关员资格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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