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成人高考录取照顾政策
时间:2011-11-19
来源:成人高考网 浏览次数: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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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成人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录取工作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即:在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考
2.市招生委员会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最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总成绩和招生规模划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专业考生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艺术、体育类录取时,在考生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基础上,按招生学校专业加试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高起专的公安类成人高校的全部专业、医学(药学类除外)专业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的监狱管理专业、劳教管理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低最低控制分数线,但不得低于相应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
4.对于农、林、水利、地质、矿业、测绘、远洋运输、社会福利类所有招生类型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劳教类专业,如上线生源不足可适当降分向招生学校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超过20分。
5.录取工作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次为专升本、高起本院校的录取;第二批次为高起专院校的录取。
6.录取新生名单由招生院校提出,市成招办审核,招生院校按照审核后的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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