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级会计师考试会计实务重点辅导:应交税费的内容及核算
时间:2014-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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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应交税费的内容及核算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企业应交的房
企业交纳的印花税、耕地占用税不需要预计应交数的税金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
企业应交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矿产资源补偿费等应计入“管理费用”。
(一)、增值税的核算
1、一般纳税人会计处理
(1)准予抵扣进项税:国内采购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
购入免税农产品可按照买价的13%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
运输费可按照7%的扣除率抵扣进项税额。(运费的97%计入存货成本)
接受应税劳务,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税款。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应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核算
(2)不得抵扣进项税: 购进的货物改变用途(用于非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
购进的货物以及在产品、产成品发生非常损失
购进时知道不得抵扣,应将进项税额直接计入成本;购进时已经抵扣进项税额后又出现了不得抵扣的情况,应将原已经抵扣的进项税转出。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核算。
进项税额转出的情况:原材料非生产的自用(用于不动产的在建工程或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原材料、库存商品的非正常损失。
进项税转出时:借:在建工程(待处理财产损溢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
(3)销项税额――通过“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核算
注意:企业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作为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赠送他人等,应视同销售物资计算交纳增值税。
①产品用于在建工程(没有离开企业)
借:在建工程
贷:库存商品 (按产品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按公允价值×0.17)
②产品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离开企业)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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