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税务师考试税法2每日一练1.4
时间:2013-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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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以独资企业资金为家庭成员购买住房、汽车,则按( C)计征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 B.利
A.工资、薪金所得
B.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C.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
D.不用缴纳个人所得税
2.赵先生于2009年2月正式办理退休,每月领取退休工资2300元,4月份被一家公司聘用,月工资4200元,2009年4月赵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 C)元。
A.400 B.325
C.205 D.0
3.某大学教授编著的教材于2009年3月出版,获得稿酬12000元,2009年10月因教材加印又得稿酬4000元。请问某教授在取得2009年稿酬时应纳个人所得税为( D)元。
A.1792 B.1344
C.640 D.448
参考答案:
1.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政策。税法规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以企业资金为本人、家庭成员及其相关人员购买住房、汽车等财产性支出,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利润分配,并入投资者个人的生产经营所得,依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C。
2.本题考核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税法规定,退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返聘工资按照“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赵先生应缴纳个人所得税=(4200-2000)×15%-125=205(元)
3.本题考核稿酬所得应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计算。税法规定,加印作品后再付稿酬,应合并为一次征税。该教授编著教材取得稿酬共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额=(12000+4000)×(1-20%)×20%×(1-30%)=1792(元),2008年,该教授取得稿酬已缴纳个人所得税=12000×(1-20%)×20%×(1-70%)=1344(元),因此,2009年取得加印稿酬时,应缴纳个人所得税=1792-1344=44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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