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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2014年注册税务师考试报名时间公布:2月25日-3月11日


时间:2014-02-27 来源:注册税务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862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十二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天津市职称工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一级注册建筑师等十二种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工作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专职[2014]3号)精神,现将考试报名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报名及缴费方式
  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考生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报名,网址: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考试时间
  2014年6月14日至6月15日。具体时间与考试科目是:
  6月14日上午9:00—11:30税法(一)
  6月14日下午13:00—15:30税法(二)
  6月14日下午16:30—19:00 财务与会计
  6月15日上午 9:00—11:30税收相关法律
  6月15日下午 14:00—16:30税务代理实务
  三、报名时间
  2014年2月25日9:00开始至3月11日16:00结束
  四、考试费用
  根据国家发改委发改价格[2004]1108号和天津市发改委津发改价费[2012]814号文件精神,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考务费每人每科51元。
  五、准考证打印安排
  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14年6月11日0:00开始至6月13日24:00结束
  六、考试成绩公布
  1、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3]74号)精神,2014年8月15日前公布考试成绩,届时考生可登陆本网站查询。
  2、考试合格标准公布后,如考生对本人考试结果有疑问,可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合格标准公布后30天内到市人才考评中心办理查询登记(逾期将不再受理考试成绩核查)。成绩核查范围: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05]168号)文件规定,资格考试客观题成绩原则上不进行成绩核查,查分仅限于主观题科目。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除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或参加考试但成绩为缺考这两种情况的考生可以申请查分外,其余情况均不受理查分申请。成绩核查由专门工作人员将各项小分重新累加,检查有否漏记、错记,不进行重新阅卷。
  七、考试合格证书领取
  市人才考评中心在国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下发到我市后开始证书制作工作,由于国家下发考试合格证书的时间不确定,考生可在成绩公布后,注意登录天津人事考试网查询领取日期及方式。
  八、考生报考资格
  根据市人事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津人专[2000]52)号文件,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为:
  (1)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①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六年。
  ②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四年。
  ③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两年。
  ④获得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一年。
  ⑤获得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⑥人事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对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八年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对于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和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满一年,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全部科目的考试。
  (3)对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已取得税务师执业证书,虽在税务代理机构内从事税务代理业务工作,但不符合免试条件者,可报名参加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全部科目的考试。
  九、考试科目及获得执业资格的条件
  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设《税法(一)》、《税法(二)》、《税务代理实务》、《税收相关法律》、《财务与会计》等五个科目。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以三年为一个周期,参加全科考试应考人员须在连续三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其中,免试一科的应考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免试三科的应考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十、部分科目的免试条件
  (1)凡符合下列条件者,可免试《税法(一)》、《税法(二)》和《财务与会计》三个科目,只参加《税务代理实务》和《税收相关法律》两个科目的考试。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从事税收工作满两年。
  (2)凡在2009年3月31日前,成为香港会计师公会正式会员的香港居民,在参加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时,可免试财务与会计科目,只参加其余4个科目的考试。
  十一、报名审核及缴费
  (一)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按照“老考生”和“新考生”两类人员管理。按照规定,2011、2012年或2013年在天津市参加过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视为“老考生”,考生不再需要资格审核,只需在照片审核后缴费完成报名。其余视为“新考生”,考生需在照片审核和资格审核后,进行缴费完成报名。“老考生”和“新考生”均在“新考生”开始进行审核的时间起,到规定的缴费截止日期进行缴费。
  (二)“新考生”现场资格审核的办理:“新考生”请于2014年3月17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符合报考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报考条件有具体要求的还需携带相关证书;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还需携带相关符合免试条件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从事经济、法律或税务代理工作年限证明和居民身份证明)、加盖单位、区县局(集团公司)人事(职称)部门印章的《考试报名表》(从网上打印带有相片和条形码,条形码必须打印清晰)、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和无违反职业道德证明,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和平区唐山道18号)一楼服务大厅办理资格审核手续,审核程序为:
  1、考生持上述要求的《考试报名表》和相关证书和证明材料到审核处,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合格考生的《考试报名表》由工作人员留存。
  2、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自行上网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缴费。
  3、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开始至3月20日16:00结束
  (三)“老考生”进行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网上缴费时间内自行上网登录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进行缴费。网上缴费时间:2014年3月17日9:00开始至3月20日16:00结束。
  十二、报名特别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先进行注册,注册后才能进行报名操作;
  2、注册信息中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将引用到报名信息中,请务必保证上述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相同的身份证号和姓名只允许注册一次;
  4、用户名和密码要妥善保管,如密码丢失(忘记),可使用系统提供方式找回密码。但密码找回时会相当麻烦,须准确填写注册信息中的身份证号、姓名、手机及邮箱,缺一不可。用户和密码如被他人盗用责任自负。
  十三、报考准备工作
  考生使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须提前做好以下事项:
  1、将照片通过相关设备(如扫描仪)转为电子文件,并保存在软盘、U盘或计算机硬盘等介质内,以备网上报名时上传。
  2、考试全部科目合格后,市人才考评中心将采用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电子版照片统一冲印(费用由考评中心支付),用于制作合格证书(考生上传照片不符合以下要求的,将不能用于证书制作使用,影响如期领证;请考生务必按要求上传照片)。
  考生在上传照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使用近期一寸半免冠彩色证件照(为保障证书严肃,请勿使用普通生活照片截裁);
  (2)上传照片文件应为.JPG格式,大小在20K-100K之间。
  3、具备上网条件并具备激光或喷墨打印机,以备下载打印申报表和准考证。
  4、持有银联系统支持的银行卡,没有开通银行卡网上支付功能的人员可到相关银行办理,卡内有足够支付考试费的金额。
  十四、其他注意事项
  1、考生网上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网上报名流程、报考条件和考试科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12号部令),如实填写《考试报名表》。特别提示:不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在考全科级别里选择应考科目;具备免试条件的考生请选对考试级别。
  2、上传的照片必须是本人近期照片,如果不能清晰辨认考生容貌或照片与本人相貌不符的,将不能参加考试。
  3、如果网上支付费用完毕,但未返回交费成功确认信息,请先查询交费结果,同时查询银行卡余额。如未扣款,可重新进行网上支付;如已扣款,请于次日再上网查询交费结果,如还显示未缴费请在当日内(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打印出网上银行电子回单到市人才考评中心查询,否则不能参加考试,后果自负。
  4、考生如需开具报名费、考务费发票,请于2014年3月24日至3月28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持下载打印的《考试报名表》和考生本人身份证到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领取,过期不再办理。
  5、为确保您的银行卡及个人信息安全,特别提醒考生注意,尽量不要到网吧等公共场所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
  6、按照有关规定,天津市注册税务师管理中心负责考试教材。有需要的考生,请与该中心联系。联系地址:和平区大理道50号,联系电话:23128178。
  7、如果您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阅读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相关说明,也可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考务咨询电话:12333
  政策报名条件咨询电话:23305747
  银联咨询电话:95516

天津市人才考评中心
  201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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