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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收尾考试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31 来源:企业法律顾问考试网 浏览次数:252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我中心将予以退费。所有考生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7日到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信息初步确认。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人考中心函【2015】8号)通知精神,定于2015年6月13日至14日举行全国企业法律顾问资格一次性收尾考试。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我省考试工作通知各位考生:

一、凡原报名参加2014年度考试并缴费人员,皆可直接参加本次考试。本次考试不接受新增报名,也不允许已报名人员增加考试科目。

二、参加本次收尾考试的各级别考生,在本次考试后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可以获得资格证书;未能通过相应级别科目的,其已合格科目,不再有效。

三、考生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决定自己是否参加本次考试。考生决定放弃本次收尾考试的,我中心将予以退费。所有考生请于2015年4月7日至2015年4月17日到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信息初步确认。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1、 老考生可查询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成绩。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成绩查询---查询2013年企业法律顾问考试成绩。

2、 所有考生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网上报名---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收尾工作入口---点击考生信息维护,并选择是否继续考试。本人未按时进行退费确认的,视为仍参加本次考试。我中心在退费截止日后将申请退费考生订单信息交第三方支付公司统一退至考生缴费原帐户。

四、凡选择继续参加考试的考生,请于2015年6月8日至14日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www.ynrsksw.cn)打印准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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