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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考试申论技巧指导——写作论述能力的要求


时间:2012-06-10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62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一、格式要求  应用文的主要结构一般分为三部分:文头、主体、文尾。  文头包括:1.文件版头 2.发文字号 3.秘密等级 4.紧急

   一、格式要求
 

 

  应用文的主要结构一般分为三部分:文头、主体、文尾。

 

 

  文头包括:1.文件版头 2.发文字号 3.秘密等级 4.紧急程度 5.签发人 6.份号。

 

 

  主体包括:1.标题 2.主送机关 3.正文 4.附件 5.发文机关 6.成文时间 7.印章。

 

 

  文尾包括:1.附注 2.主题词 3.抄送(抄报)机关 4.印发机关 5.印发时间 6.印制份数。

  由于在申论考试中只涉及到应用文的主体内容,在这里只重点对主体部分的格式进行讲解。

  1.标题

 

 

  完整的标题由发文机关、事由、文种三项组成,如《国务院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的通知》,其中“国务院”是发文机关,“关于坚决稳定市场物价”是事由,“通知”是文种。

 

 

  标题一般在本行前空四格或居中书写。

  2.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是行文的主要对象,是回答和解决问题的机关,与抄送、抄报机关共同构成受文机关。

 

 

  主送机关位于标题下方,正文上方,要顶格写。

 

 

  3.正文

 

 

  正文是公文的核心部分,基本内容要在这一部分表述。总体来说,大致包括开头、主体、结语三个环节。

  开头一般是发文的目的、根据和原因,说明文件的重要性。一般有三种形式:

  (1)根据式:即引述一定的法律法规,或上级文件精神、领导指示为制文根据,通常用“遵照”、“按照”、“依照”、“根据”等词汇开头,以此来说明文件的权威性,增强说服力。

 

 

  (2)目的式:即明确说明制发文件的意图、目的,一般用“为”、“为了”等词汇开头,以强调重要性,引起受文者注意。

  (3)原因式:即交待事实基础,说明制发文件的原因,以强调发文的必要性。主体是主要交待文件事项和要求的部分。

  结语一般作为正文的结束部分,常用形式有习惯用语式,如“特此通知”、“特此公告”等;提出要求式,如“请遵照执行”、“希参照办理”、“妥否,请批示”等;此外还有希望号召式、自然收束式等等。

 

 

  4.发文机关

 

 

  发文机关即落款、署名,是公文的法定作者,一般以机关全称或规范化简称写在文尾的右下侧。

  5.成文时间

 

 

  成文时间是指文件签发、通过或成文的时间,一般写在发文机关的下一行,居于所在行的右侧。


  二、内容要求

  总的来说,应用文类试题的内容要求是内容全面,具体明确,层次分明,突出重点,注意内在的逻辑。

 

 

  以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省级)第三题为例,题目要求就《关于将半岛蓝色经济区纳入国家发展战略的报告》草拟一份内容要点,那么这份要点就要针对“如何纳入发展战略”、“为什么要纳入发展战略”、“纳入发展战略有什么样的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地阐述。上述内容又不是可以随便罗列的,必须按照一定的逻辑顺序,即按照“现状——问题——对策——意义”的顺序安排各个部分的位置。而且,各方面内容不是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只有“如何纳入发展战略”才是论述的重点,考生在作答时要把要求看、记清楚,主次分明。

  近几年来,应用文类试题逐渐减弱对格式的考查,所以内容方面的要求被突显出来,这一点要求考生在备考中格外注意,但不代表考生可以放弃对常考题型格式的学习,备考时要全面复习,以防万一。

 

 


  三、语言要求

 

 

  应用文是具有实用性的一种文章样式,它的性质和功能决定了它的语言运用具有特殊的要求。

  1.风格庄重严肃

 

 

  应用文所使用的语言必须是庄重、严肃的书面语言,要严格遵循语法规则和事理逻辑遣词造句,叙事说理要严密周全,语言表达要端正庄重,不能嬉笑怒骂,不能用方言、俗语、口语,也不能用感情色彩过于浓烈的语言。

  2.使用规范用语

  应用文在长期实践中,逐步形成了一些定型化、规范化的词语用法,并且约定俗成,成为习惯,例如:兹定于、鉴于、现经、责成、特此通知等。

 

 

  3.常用条款句式

 

 

  公文在表达主张,提出要求,制定方法、措施时,常常要分条列项,使用条款句式,从而使句式端庄,条理清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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