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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备考宝典(详解)


时间:2012-08-17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179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如何准备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准备好了吗? 俗语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距离2013年国家公务员招录报

                                                                    如何准备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 

 

 

 

      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你准备好了吗?

 

 

      俗语说:“好的开头是成功的一半”。距离2013年国家公务员招录报名区区几月时间,我们由此开始,为你开启成功的大门…… 

 

 

 

 

 

   一、你必须了解的常识:

 

 

 

 

 

  1、 什么是国家公务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

 

 

  中国国家公务员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行使国家行政权利、执行国家公务的人员。国家公务员分为政务和业务两类。政务类公务员,必须严格依照宪法和组织法进行管理,实行任期制,并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业务类公务员按照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实行常任制,国家公务员执行宪法、组织法和国家公务员法以及国家公务员条例规定的职责。 

 

 

 

 

  2、 公务员的职位分为哪几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位分类制度。
  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目前的公务员考试主要是针对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进行公开招录,专业技术类职位更多是采用其他方式招录。

 

 

 

 

 


  3、 公务员职务如何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之规定,公务员职务分为领导职务和非领导职务。
  领导职务层次分为:国家级正职、国家级副职、省部级正职、省部级副职、厅局级正职、厅局级副职、县处级正职、县处级副职、乡科级正职、乡科级副职。
  非领导职务层次在厅局级以下设置。
  综合管理类的非领导职务分为: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副调研员、主任科员、副主任科员、科员、办事员。
  综合管理类以外其他职位类别公务员的职务序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

 

 

 


  4、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如何划分?
  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 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
  (一)国务院总理:一级;
  (二)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
  (三)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
  (四)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
  (五)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
  (六)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
  (七)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
  (八)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
  (九)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
  (十)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
  (十一)科员:九至十四级;
  (十二)办事员:十至十五级。

 

 

 


  5、 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公务员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从概念上说,我国公务员统一都叫国家公务员,不管是中央还是地方都是国家公务员,具体来分才分为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是指国家部、委、署、总局招考的在中央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招考条件相对比较苛刻、严格。地方国家公务员相比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的要求相对稍低,并具有比较强的地域性。
  中央国家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地方国家公务员在地位上完全平等。福利待遇方面按照所在地区和所属部门的不同有一定差别。
 
 

哪些人可以报考?哪些人不可以报考?

 

 

 

      问: 国家公务员考试那么热门,哪些人可以报考呢?

 

 

      答: 凡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考公告》)中所规定的报考条件和《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2年度招考简章》(以下简称《招考简章》)中规定的职位资格条件者,均可报考公务员。

 

 

      问:我已经弄清楚哪些人可以报考了,那么具体有哪些人是不可以报考国家公务员呢?

      答:(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3)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4)现役军人;
        (5)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此外,国家公务员考试报考人员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公务员录用考试是职位竞争考试,报考人员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等环节的选拔,最终将被录用到所报考的职位上去任职。如果报考人员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一旦报考该职位且被录用,则立即形成回避关系。
 

公务员考试是由谁组织的?公告和大纲有什么用?

 

  1、 什么是公务员考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担任主任科员以下及其他相当职务层次的非领导职务公务员,采取公开考试、严格考察、平等竞争、择优录取的办法。”该录用考试即被称为“公务员考试”。
  公务员考试又分为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录用考试,即俗称的“中央国考”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属于职位性考试,考生填报相应的职位参加考试,一旦被录取便成为该职位的工作人员。

 

 

 

 

 


  2、 什么是公务员“凡进必考”制度?
  我国公务员录用制度可以简要概括为“凡进必考”, 即凡是进入公务员队伍就要通过考试,该制度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突破口,是推行公务员制度的一面旗帜。它所体现的精神实质,既是制度设计的目标,也是制度实施的原则。坚持“凡进必考”原则,对于建设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和维护社会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从1994年至2004年,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制定考试录用的法规和政策文件24个,形成了公务员管理环节中体系最完善、操作性最强的单项法规体系。《公务员法》颁布实施后,中央和地方主管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新的考试录用配套法规。
  另外,不仅仅在录用程序上严格遵守“凡进必考”制度,在公务员的晋升和提拔上也有相应的考试制度。“凡进必考”和“凡晋必考”逐渐结合,公务员考试录用法规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对减少考试录用运行成本,遏制用人腐败提供了有力保障。

 

 

 


  3、 国家公务员考试和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有哪些区别和联系?
  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中央、国家机关以及中央国家行政机关派驻机构、垂直管理系统所属机构录用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的考试。
  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是指:地方各级党政机关、社团等为招录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公务员而组织进行的各级地方性考试。中央和地方考试单独进行,不存在从属关系,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要报考的政府机关部门选择要参加的考试,可同时报考,相互之间不受影响。
  从考试科目来说,中央的公务员考试包括笔试(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和面试。公共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和面试时间由招考部门自行确定通知,除了对一些技能有特殊要求的大部分不要求专业科目考试。各个地方的考试科目都是地方自定的,一般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各有不同,例如,北京、上海、广东考的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江苏省今年的考试共分三类,A类笔试科目包括《公共基础知识》、《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申论》三科;B类和C类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除此之外,给省市的招警考试还会增加一门《公安基础知识》科目的考试。因此,要报地方公务员考试的考生要注意查阅当地政府公布的招考简章,以便有针对地进行复习。

 


  从考试时间来说,从2002年起,中央和国家机关公务员招录工作的时间已经基本固定:报名时间在每年10月中旬,考试时间在每年11月的第四个周末。
  地方的公务员考试时间差异很大,而且每年招考时间会有一些变动,一些省份一年还有春、秋季两次考试。另外,各个省市无论从考试时间和命题趋势上都越来越相似,联考趋势也越来越明显。比如今年4月25日,全国13个省(市、自治区)公务员考试首度实行“联考”,考试时间统一,考试题目均由国家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题。2009年上半年的公务员联考有七个省(市、自治区)参加,其中3个省市公务员招考笔试试题相同,2009年下半年六省联考中有5省(市、自治区)相同,且题型设置、分布顺序等与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考试相同,只是适当地减少了题量。
  除了省级考试,各个城市也会有一些零散的考试。考生应密切关注各类新闻媒体有关招录公务员的信息。不过,目前全国各省市公务员录用工作的趋势是逐步实现全省统一考试,各个地市或单位不单独组织考试。

 


  此外,政府还会组织一些选调优秀毕业生到基层的考试,有些部门还会单独招考。
  2010年中央国家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告于2009年10月13日发布,报名时间确定为10月15日至24日,公共科目笔试将于2009年11月29日在全国各省会城市、自治区首府、直辖市和部分较大的城市同时举行。

 

 

 


  4、 公务员考试由谁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的录用,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另外根据《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的规定,中央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国务院人事部门负责组织。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的录用考试,由省级人民政府人事部门负责组织。

 

 

 


  5、 什么是招考公告?有什么作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录用公务员,应当发布招考公告。招考公告应当载明招考的职位、名额、报考资格条件、报考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以及其他报考须知事项。”
  制定和发布招考公告,是报名前的首要工作。用人部门关于考试录用的主要信息,都是通过招考公告告知社会公众的。
  公务员录用招考公告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招考范围、招考对象和条件;
  (2)录用单位、职位与计划(名额)
  (3)考试录用的方法和程序;
  (4)报名时间、地点及报名时应审查的证件;
  (5)笔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6)面试办法;
  (7)笔试、面试成绩公布办法;
  (8)录用的程序和方法;
  (9)其他须向考生说明的事宜。
  公务员招考公告一般选择知名度高、读者面广、权威性严肃性强的报纸发布并同时兼顾地域性。
  公务员考试招考公告具有法规性质,一经发布,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违背其内容行事,如有特殊情况需改变或调整其内容时,须由发布公告的部门于报名前在原公布公告报纸上声名更正。

 


  6、 什么是考试大纲?有什么作用?
  考试大纲是关于考试科目、题型设置及知识点要求的指导性文件,目的是为便于报考者了解、准备和参加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共科目笔试。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容:
  (1) 公共科目笔试内容
  (2) 作答要求
  (3)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测试内容和题型介绍
  (4) 申论考试的测试内容和介绍
  考试大纲是考生复习备考的最权威依据,考生应当依照考试大纲的具体要求安排复习计划,有针对性的备考。

 

 

 


  7、 国家公务员考试考什么?
  国家公务员考试包括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及专业科目笔试。
  (1)公共科目笔试: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查范围包括:常识判断,涵盖政治、法律、经济、管理、人文、科技等;言语理解与表达(选词填空、片段阅读);数量关系(数字推理、数学运算);判断推理(图形推理、逻辑判断、定义判断、类比推理)以及资料分析(文字资料分析、表格资料分析、统计图形分析)。全部为客观性试题,基本为140道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时间短、题量大,这就要求考生不仅做题速度要快,还要具备一定的答题技巧,更重要的是要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
  《申论》主要通过考生对给定材料的分析、概括,考查其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邓小平理论和行政管理等理论知识以公务员身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还有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申论》试题全部为主观性试题,考试时限为150分钟。
  从2010年开始,申论考试按照省级以上(含副省级)综合管理类、市(地)以下综合管理类和行政执法类职位的不同要求,设置两类试卷。

 


  笔试内容推荐考生使用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出版的《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复习。

 

 


  (2)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
  主管部门将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笔试的人选名单,并在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在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招录的职位中,面试人选与计划录用人数的比例为3:1、4:1和5:1三种。
  招考职位上通过公共科目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时,将通过调剂补充人选。调剂职位将在主管部门网站上统一公布。
  在公务员录用考试中,通过笔试之后,还要参加面试,只有面试顺利通关才算是最后的成功者。面试主要是通过考官与应试者直接交谈的方式考查应试者的口头表达能力与人际交往能力、组织计划能力和综合分析问题能力等等方面的综合能力,并且通过观察来了解应试者举止、仪表与气质等素养。
  面试的形式一般有两种,一种是结构化面试,另一种是无领导小组讨论。

二.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考试流程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考试流程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图 

 

 

 

  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是整个公务员录用考试实施流程的重要环节,也是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开、平等原则的具体体现。公务员考试报名是进入公务员队伍的第一道关口,专家认为了解报名流程对于考生备考十分重要,一般公务员录用考试的报考于考试主管机关发布招考公告后进行,考生届时可关注招考公告上关于报名时间的具体安排。下面专家具体谈谈报名的详细程序。

 

 


  一、报名
  随着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公务员考试制度正在逐步走向规范,从报名到组织考试形成了一套规范的流程。目前,中央国考以及各省公务员考试大都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既节约报名成本和考生报名所用的时间,又能有效避免人为操作可能造成的疏漏。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部门或单位中的一个职位进行报名,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专家从历年报考情况了解到,考生报名信息表一般包括以下信息:
  (1)个人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籍贯、住址、通讯地址、照片、毕业院校、专业类别等。
  (2)考试规定所要求事项,如:是否服从调剂,是否受过奖惩或刑事处分等。
  (3)资历、资格事项:教育经历、工作经验、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学科成绩等。
  (4)其他事项: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个人负担等。

 


  以上信息都是考生在报名时在网上填写所需信息,考生可以事先准备好,将其汇总在一个Word或txt文本文件中,以便填写方便。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是审查考生报名登记表和有关证件是否符合所报职位规定的报考条件的一种方法。各用人单位分别派人审核自己单位的报考者,一般主要审查报名者报考的职位的类别,本人所具备的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其拟报职位的要求。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是否通过了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在规定时间内,报考申请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在资格审查过程中,报考者可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查询报名序号。专家提示: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和关键字,考生请务必牢记。


  三、报名确认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需要进行报名确认。报名确认采取网上确认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未按期参加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网上报名确认时,报考人员应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并按规定网上缴纳有关费用。
  农村特困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可以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这部分人员,不进行网上报名确认,直接与当地考务部门联系办理报名确认和减免费用的手续。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各省(区、市)负责考务工作的部门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的手续。

 

 


  四、自行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于公告规定时间之内,登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国家公务员局网站或所在考区考试机构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可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当地公务员考试机构联系解决。
  至此,专家已将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的整个流程介绍完毕,最后专家要提示考生,各省的公务员考试报名流程基本与国家公务员考试类似,但是在部分环节有所不同,比如,有些省市是缴费上传照片的同时打印准考证,有的省市是考前一周打印准考证。
  专家特别提示:从今年开始,针对有些职位因报名人数太少不能达到开考比例,使报上名的考生也错过考试的问题,各省的公务员考试开始采取了一些人性化的措施,如《江苏省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公告》规定,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组织人事部门按规定的程序办法核减招考计划,直至取消该职位。报考被取消职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它职位。
  公务员考试是一项十分严肃的事情,2009年末人保部、中央组织部等部门为规范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严肃考试纪律,发布了《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其中对报考者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信息不实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报考者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且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处理。所以,考生要认真对待报名纪律,不要有侥幸心理,要秉承“诚实”的原则,最终用自己的实力应对公务员考试的重重难关! 

       三、2013年国家公务员考试报名情况的预测: 

报名时间 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名时间
招录公告 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招录公告
职位表 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招录职位表
考试大纲 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公共科目笔试大纲
报考指南 2012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报考指南
备考教材 2013年《国家公务员录用考试标准教材
应届生报考 权威解读“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问题”
四、回顾一下历年的分数线和录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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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公务员报名、公务员考试、面试、行测、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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