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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公务员报考十大关键点


时间:2012-10-13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156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一 、报考条件  1、报名年龄计算方法  本次国家公务员招录对象主体仍然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人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

一 、报考条件
  1、报名年龄计算方法
  本次国家公务员招录对象主体仍然是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的人群,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
  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的是计算年龄的方法是以报名第一天为截止日期,即10月15日,年份是1976年-1994年,应届毕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的为1971年10月15日以后出生,那么考生需严格按照年龄计算的方法确定自己是否符合参考条件。

  2、基层工作经历截止日期延长到10月底
  在去年的国家公务员考试公告中明确规定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是报名第一天,即10月15日。而今年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较为模糊,规定为十月底,考生可以将其理解为10月31日,即在2010年10月31日之前参加工作的考生,都可以报考要求具有两年工作经验的相关职位。截止时间的延长为考生争取了更多的报考资格。
  注: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具有在县级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报考中央机关的人员,在地(市)直属机关工作的经历,也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3、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期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底
  招考职位要求有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应为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上服务期满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底。去年并未具体提及其截止日期。

  4、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考
  往年招考公告中要求“试用期公务员不得报考”,而今年公告中明确指出“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不得报考”。所以已经在职的公务员对于今年的报考要更加谨慎。
二、 填报职位

  1、报名起止时间需牢记10月15日8:00—10月24日18:00
  此次考试公告中,有一个细微但是重要的变化——今年报名截止时间不再是往常的最后一天24点,而是10月24日18点。由于资格审查时间最长可达48小时,所以提醒广大考生们最好在22日18点以前报考。
  考生在10月15日登陆http://bm.scs.gov.cn/2013 进行报名,考生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一个职位进行报名。

  2、报名阶段结束后不得改报其他职位
  10月24日报名阶段结束后,资格审查仍在继续,将持续到10月26日18:00。在这个阶段,没有通过审查的考生不能改报其它岗位,提醒广大考生在报名时这一点是要谨记的,为了确保获得参考资格,尽量避免到报名最后阶段才进行职位填报。

  3、谨慎报考 公示后放弃录用的考生可能影响今后报考
  从11日国家公务员局发布的新闻稿中可以看到这则信息:“积极提倡诚信报考,对公示或者备案后放弃录用资格的人员采取一定约束措施,不断完善公务员录用违纪违规人员信息库”,根据这条规定,提醒考生在填报职位时一定要根据自身条件以及自身职业规划确定报考职位,切勿抱着尝试的心态随意报考最后放弃录用,而影响到参加今后的公务员考试。

  4、其他报名节点要关注
  报名序号查询:10月28日8:00后
  报名确认及缴费:2012年11月2日9:00—11月7日16:00
  注:需在所选考区考试机构网站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及缴费,报名确认时,上传照片为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35*45mm),格式为jpg,20kb以下。
  准考证打印:2012年11月19日10:00—11月24日12:00
  
三、考试相关

  1、专业成绩与公共科目成绩同等重要,各占50%
  根据《招考简章》中规定的面试人选的比例,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面试和专业科目考试的人选名单,并在考录专题网站上统一公布。7个非通用语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外语水平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银监会、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特殊专业职位按照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与专业考试成绩1:1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所以专业成绩与公共科目成绩同等重要,请广大考生合理分配复习时间。

  2、提前准备面试证明材料
  面试时,报考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工作证等)原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或所在学校盖章的报名推荐表、报名登记表等材料。
  考生需要注意的是,“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录机关同意,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因此,在职考生如有相关需求,可与招录机关进行沟通咨询。

关键词:公务员报名、公务员考试、面试、行测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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