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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黑龙江公务员考试笔试总成绩计算
时间:2013-04-17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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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
笔试总成绩计算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笔试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公务员考试
笔试总成绩按百分计。
(1)一般职位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申论成绩)÷2
(2)参加公检法司专业科目考试的考生笔试总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2+申论成绩×2+专业科目考试成绩)÷5
(3)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考生的笔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另行确定。
笔试分数线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对县乡机关及艰苦边远地区职位和特殊专业职位,在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时将予以政策倾斜。
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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