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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浙江柯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11人公告


时间:2016-02-27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16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2016浙江柯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11人公告为了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以下

2016浙江柯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者招聘11人公告

为了加强我区社区矫正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我区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以下简称社工)。现将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作性质和任务
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是指专门从事社区矫正事务的工作人员,属编制外合同工,按照编制外合同工管理,其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办理衔接手续;
(二)协助司法行政机关开展社区矫正基础性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
(三)制定矫正个案工作计划,组织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性劳动,进行形势政策教育、法制教育、公民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及犯罪心理矫正等;
(四)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指导;
(五)完成司法行政机关交办的与社区矫正有关的工作任务。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此次招聘社工共11名,其中男性8名,女性3名。
三、报考条件
(一)户籍在绍兴市柯桥区、越城区,在两区有固定居住场所或能自行解决居住场所的;
(二)年龄男性在35周岁(1981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女性在30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的)以下。具有大学生村官、公安协警、城市协管员、专职社区工作者、部队复转军人等从业经历的,可适当放宽五年。
(三)须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专业不限,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报名。对具有社区矫正专业、法律(法学)类专业、警察类专业等专业背景,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四)会操作电脑及Office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网络知识;
(五)无违法违纪记录的;
(六)身体健康,能适应本职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自愿报名、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一) 报名
凡本人自愿并符合招聘条件者,于 2016年3月2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到柯桥区柯桥街道鉴湖路129号(柯桥区司法局矫正科-818室)报名。
应聘者需携带近期二寸免冠照片3张,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关证书,2016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相应学籍证明。填写《柯桥区司法局社区矫正专职社工招聘考试报名表》(在报名地点领取并填写)。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足1:3的,按1:3等比例减少招考人数。
报名者应对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负责,经查如属虚假的,将取消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内容为行政能力测试、法律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社区矫正工作规定、基础写作等。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男女各1:3的比例从笔试人员中按分数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采取百分制。
面试结束后考生的总成绩按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例合计。
(三)体检
按拟招职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采取一次性体检办法进行,体检标准按照相关的从业人员健康标准执行。
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可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由柯桥区司法局成立考察组进行考察。主要考察(政审)应聘者的德才表现,侧重考察道德修养和工作能力。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公示后无问题的作为拟聘用人员。如有考核不合格者,可在入围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待遇
拟聘用人员办理相关手续后派遣到区司法局执法大队、各司法所专门从事社区矫正管理工作。被聘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月报酬为绍兴市最低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国家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聘用后报酬待遇参照柯桥区公安协警的标准(现行平均年薪为47500元,含“五险一金”),并通过考核适当拉开档次。试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被聘用人员服从柯桥区司法局统一管理、调配。
五、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招考纪律,严格秉公办事,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六、招聘咨询
联系人:樊先生 联系电话:0575-84136311
原标题:柯桥区司法局关于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工作者(编制外合同工)的公告
柯桥区司法局
2016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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