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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临沂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


时间:2013-08-17 来源:公选领导考试网 浏览次数:147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为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


       为加强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交流力度,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和报考条件
  (一)遴选范围
  在我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且符合报考条件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央、省垂直管理单位在临沂市工作的人员)。
  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含使用行政编制的参照管理单位人员)可以报考机关、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遴选岗位;符合条件的参照管理人员可以报考参照管理单位、事业单位的遴选岗位;符合条件的事业单位人员可以报考事业单位的遴选岗位。
  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是指现在公务员(参照管理)岗位工作,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录用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已进行公务员(参照管理)登记的人员。事业单位人员是指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聘用的,在事业单位工作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
  (二)资格条件
  1、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业务水平高;
  3、具有2年以上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经历(含试用期),且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其中,报考机关(参照管理)岗位的,应具有2年以上县区或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务员(参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4、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
  5、身体健康;
  6、符合遴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13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计划表》)。
  报考年龄、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13年8月19日(报名开始之日)为截止日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受处分期间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或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5、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岗位或者离开上述岗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亲属回避关系人员所在单位的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个人自愿、组织同意、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3年8月19日8:30—21日17:00。
  查询时间:2013年8月20日8:30—22日17:00
  缴费时间:2013年8月20日8:30—23日16:00
  (一)个人报名
  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http://www.lyrs.gov.cn(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ks.lyrs.gov.cn(临沂人事考试信息网),如实填写《2013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2013年临沂市市直部分单位公开遴选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下简称《报考诚信承诺书》),提交相关个人报考信息资料,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尺寸120*160,像素20kb以下)。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须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在资格审查前多次登录提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遴选单位审查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注册虚假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填报岗位后,下载打印自动生成的《报名表》(一式两份,一份报送遴选单位,一份个人留存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和《报考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如需对《报名表》有关内容进行修改,须通过报名系统进行修改,并重新下载打印。县区报考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县区组织或人社部门公章后,于8月21日17:00前传真或送至遴选单位;市直报考人员将《报名表》加盖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后,于8月21日17:00前传真或送至遴选单位。
  (二)资格审查
  遴选单位收到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后,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通过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报名表》的,视作自动放弃报考资格。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要在指定时间(2013年8月20日8:30—23日16:00)内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缴费成功后,请于8月29日9:00至8月30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A4纸)。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报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遴选岗位计划与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1:3的,取消该遴选岗位或相应减少遴选岗位计划。已报考取消遴选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资格条件的岗位。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遴选工作全过程。
  三、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报考综合文字岗位的笔试考2科(综合知识和文字写作),报考综合管理岗位的笔试考1科(综合知识),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笔试考1科(教育基础知识)。
  笔试时间为8月31日
  上午8:30-11:30 综合知识(教育基础知识)
  下午14:00-17:30 文字写作
  笔试成绩每科均按百分制计分。笔试结束后,报考综合文字岗位的按综合知识占30%,文字写作占7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按实有成绩计算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将按规定程序在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
  根据遴选计划和笔试情况,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根据遴选计划和报考职位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遴选职位计划与进入面试人数的比例为1:3。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职位,取消遴选计划;达不到计划遴选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通知将在临沂党建网和临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
  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向遴选单位提交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报名表》、《报考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凡信息不实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以及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出现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参加面试人员应缴纳考务费70元。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法(其中,幼儿教师岗位采取说课的方式)。面试采用百分制计分。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向参加面试人员当场宣布。
  面试结束后,报考综合文字岗位的按笔试成绩占60%,面试成绩占4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报考其他遴选岗位的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综合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四、体检和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分遴选单位或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遴选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选。如遴选单位同一个岗位出现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笔试成绩也相同,报考综合文字岗位的,按文字写作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报考其他岗位的,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体检考察人选。
  (一)体检
  体检由市组织、人社部门会同遴选单位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二)考察
  遴选单位组成考察组通过实地考察方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以及应回避的情况,并对其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进行复核。
  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经市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同意后,可从报考该岗位参加面试人员中,根据综合成绩依次确定递补人选。
  五、确定人选和办理调动手续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按照有关程序,研究确定拟遴选人选,并对拟遴选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到遴选单位工作,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市组织、人社部门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的,仍回原单位工作。
  六、其他
  公开遴选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报考人员在遴选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在哪个环节发现,在哪个环节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取消其遴选资格。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影响遴选工作公平、公正的,视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并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本《公告》由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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