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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广东省公选城市规划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时间:2013-05-11 来源:公选领导考试网 浏览次数:182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2013年广东省茂名市公开选拔4名城市规划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集聚优秀人才,建

2013年广东省茂名市公开选拔4名城市规划类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集聚优秀人才,建设滨海新茂名,中gong茂名市委经研究,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4名城市规划类处级领导干部。现公告如下:
 

    一、选拔职位。处级领导职位4个。其中:
 

    1、正处级领导职位1个: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2、副处级领导职位3个:茂名市城乡规划局、广东茂名滨海新区管理委员会、广东茂名水东湾新城建设管理委员会总工程师各1名,3个副处级职位为一个职位组,符合条件的人员可按职位组报名,参与竞争,最后由市委对脱颖而出者研究安排具体职位。
 

    二、选拔范围。面向全省各级党政群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符合资格条件人员选拔。
 

    三、报名资格条件。报名人员须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五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身体健康,同时具备各职位具体资格条件:

 

 

    1、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的:

    ①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毕业或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从事城市规划工作5年以上。

    ②现任正处级,或任副处级职务满2年以上的公务员;或任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正高专业技术职务1年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③年龄在45岁以下(1968 年4月1日以后出生)。

    2、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的:

    ①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毕业或具备国家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从事城市规划工作5年以上。

    ②现任副处级,或任正科级职务满3年以上的公务员;或现任城市规划相关专业正高专业技术职务或副高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的国有企事业单位人员。

    ③年龄在45岁以下(即1968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年龄和任职年限等计算截至2013年4月。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列入选拔范围: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提拔情形的。
 

    四、选拔程序。公开选拔按以下程序进行:
 

    1、发布公告。在《南方日报》、《茂名日报》、广东组织工作网、茂名市人民政府网、茂名组工网等媒体上发布公告。

    2、报名及资格初审。符合条件者可在发布公告日起至2013年5月17日,直接到茂名市公选办或通过特快专递邮寄资料报名。报名人员限报一个职位类别。

    报名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在国外、境外获得的学历须经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中心认证)、现任行政或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及任职文件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资格复审时提供原件),《茂名市2013年面向全省公开选拔领导干部报名表》(样式可在茂名组工网 http://swzzb.maoming.gov.cn下载)一式2份,大一寸正面半身免冠彩色近照3张、诚信承诺书1份。除复印件、诚信承诺书外,其它材料电子文档须同时打包发送至茂名市公选办电子邮箱。所有报名材料均不退还本人。

    联系方式:茂名市公选办(茂名市油城五路28号大院7号办公楼415室),邮政编码:525000。电话:0668-3395688,传真:0668-2910092,电子邮箱:mmsgxb@163.com。

茂名市委组织部将对报名者统一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方可进入竞争环节。各类别职位数与符合该类别职位报名资格条件的报名人数比例不低于1:5。达不到比例的,取消或相应减少职位。

 

    3、实地调研。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满分100分。在认真进行资格复审的基础上(考生应提供有关材料原件),根据实地调研成绩高低,按选拔职位数1:5比例确定各职位进入下一轮竞争的人选。如出现考生未能通过资格复审的,依次递补。

    4、专题发言。满分100分。

实地调研、专题发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组织考察。依照实地调研和专题发言成绩分别占40%、30%合成成绩的高低顺序,按选拔职位数1:2比例确定各类别职位考察对象。市委组织部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凡考察发现有影响任用问题,或在民主测评中优秀、称职两项票数之和达不到70%的,或德的专项测评分低于70分的,不再列为考察对象,依次递补考察。

 

    6、经历业绩评价。满分100分。        

 

    7、体检和公示。实地调研、专题发言、经历业绩评价按4:3:3比例合成总成绩。根据总成绩高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合格的,进行公示。

 

    8、确定任职人选。对公示中无异议的对象,由市委组织部按规定报请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任职人选和具体职务。
 

 

   五、管理和待遇。公选职位均实行一年试用期,从任命之日起计算。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公选职位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并签订5年以上的服务协议(从任命之日起计算);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视情况适当安排工作。
 

    试用期间享受茂名市同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属茂名地区以外入选的,市财政给予一次性住房补助15万元,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由组织、人事部门办理随调。

    这次公开选拔工作在茂名市委的领导下进行,具体工作由茂名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实施。茂名市纪委负责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工作。受理监督举报电话:0668-12380。

    各环节筛选结果将由茂名市委组织部及时在茂名组工网上动态公布。

    本公告及公告未尽事宜由茂名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中共茂名市委组织部

                                                              2013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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