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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湖南湘潭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267人


时间:2015-08-07 浏览次数:48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一、招聘计划与岗位
此次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共267名(含民政局系统医卫事业单位27名)。具体招聘计划与岗位条件见《湘潭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5年公开招聘计划与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以报名第一日未满36周岁的时间计算,其他年龄依此类推);
3、遵守宪法和法律;
4、具有良好的品行;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和学历所对应的专业。在读的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报考人员的专业应严格按照毕业证书填写(本公告所列专业按照《2015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所学专业未列入招考岗位专业的,不符合报考条件;
6、专业能力强,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符合招聘岗位条件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凡有法律法规、规章明确规定不得报考情形的,均不符合报考条件。
三、报名时间、方式及要求
1、报名及交费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2∶00
交费时间为2015年8月20日9∶00—8月26日15∶00
2、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报考者登陆湘潭人事考试网。
3、报名要求
每名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岗位,多报无效。报考人员要认真阅读所报考岗位的资格条件,并在网上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如因个人错报、信息填写失实或有误,造成的一切后果自负。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考生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准考证由考生在网上自行下载打印,下载打印时间为9月15日9∶00—9月19日8∶00
按每人每科50元收取报名考务费。
4、重要提醒
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交费、岗位计划调整、笔试成绩公布、面试资格审查公告、面试公告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报名时不进行资格初审,考生必须对报名提供的信息负责。资格审查在面试前集中进行,进入面试的考生需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参加资格审查的考生视同放弃报考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时,可以按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相同,按《公共基础知识》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每个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
资格审查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组织各用人单位进行,参加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人员需在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资格审查时间根据单位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资格审查主要查验报考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证件均需复印1份)、自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含个人信息的报名登记表和3张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在职报考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原件。考生须携带上述证书证件、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笔试
笔试分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按公共基础知识占30%、专业知识占70%合成笔试成绩。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哲学、经济、历史、文学、时事政治、卫生法律法规、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医学人文学和心理学等内容,专业知识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
笔试时间: 2015年9月19日上午8∶30—11∶3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参加笔试时,考生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从网上打印的准考证。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一般不得小于1∶5进行笔试,特殊专业岗位,报名后达不到1∶5比例要求的,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审批,可根据实际情况放宽到1:3,达不到1:3的,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数。
六、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
面试内容:以实践操作技能考核为主。
面试人员的确定: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a.免笔试的报考人员,直接进入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b.需参加笔试的,从高分到低分,一般按招聘计划与面试考生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达不到1:3的特殊专业岗位,经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申请,市人社局批准,可放宽到1:2,达不到1:2的,由市人社局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名单公布以后,面试环节不再递补。
参加面试时,考生必须携带笔试时的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两证缺一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
七、体检
按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如总成绩相同以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其中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不参加体检。
免笔试人员,按面试(实践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必须在60分以上者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湖南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项目和标准》实施。体检不合格的,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市人社局批准,可按同一职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每个职位递补不超过两次。如用人单位不申请,也可以不递补,由市人社局核减招聘计划数。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当日复检、当场复检及非当日、非当场复检都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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