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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年助理企业人力资源考试真题3


时间:2013-06-07 来源:人力资源管理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84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一、单项选择题  1.(  )是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A.劳动关

 一、单项选择题 
  1.(  )是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A.劳动关系 
  B.劳动法律关系 
  C.劳动合同 
  D.劳动法律制度 
  【解析】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法律规范在调整劳动关系过程中所形成的雇员与雇主之问的权利义务关系,即雇员与雇主在实现现实的劳动过程中所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下列不属于劳动法律关系特点的是(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它是一种双务关系 
  B.具有国家强制性 来源:www.examda.com
  C.内容是权力和义务 
  D.平等性和隶属性 
  【解析】劳动关系的特点是:①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权利和义务;②劳动法律关系是双务关系;③劳动法律关系具有国家强制性。 
  3.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是指(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劳动法律行为 
  B.劳动法律关系 
  C.劳动法律事件 
  D.劳动法律事实 
  【解析】劳动法律事件是指不以当事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能够引起一定劳动法律后果的客观现象,如企业破产,劳动者伤残、死亡,战争等。 
  4.在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中,(  )的基本特点是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劳动合同 
  B.民主管理制度 
  C.集体合同 来源:考
  D.劳动法律法规 
  【解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以下关于集体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等同于劳动合同 
  B.集体合同不可以由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签订 
  C.现实劳动关系的存在是集体合同存在的基础 
  D.集体合同经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解析】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A项,集体合同规定企业的最低劳动标准,凡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一律无效,即集体合同的法律效力高于劳动合同。 
  6.以下关于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以正式文件的形式公布 
  B.用人单位可以考虑职工的意见 
  C.内容不合法的不具有法律效力 
  D.其制定程序是先职工参与后正式公布 
  【解析】B项,制定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用人单位有义务保证职工参与,听取职工意见。立法规定,劳动者有权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 
  7.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后的(  )天内将审核意见书送达。[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A.7
  B.10
  C.15
  D.30
  【解析】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后的15天内将审核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审查意见书》确认的日期为生效日期。若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若集体合同经劳动行政部门审核认定存在无效条款或部分无效条款的,签约双方应对其进行修改,并在15日内重新报送审核。 
  8.(  )是企业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确定企业机构的设置和配备各类人员的数量界限。[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A.编制定员规则 
  B.劳动纪律 
  C.劳动定额规则 {来源:考{试大}
  D.劳动岗位规范 
  【解析】B项,劳动纪律是企业依法制定的,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C项,劳动定额规则是在一定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组织条件下,企业制定的劳动者完成单位合格产品或工作所需要的劳动消耗量标准;D项,劳动岗位规范是企业根据劳动岗位的职责、任务和生产手段的特点对上岗员工提出的客观要求的综合规定。 
  9.下列关于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非国有企业实行民主协商制度 
  B.职工代表大会主要在国有企业中实行 
  C.职工大会和民主协商是并行不悖的制度 
  D.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对企业管理的替代 
  【解析】职工代表大会(中小型企业为职公大会)是由企业职工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组成的,代表全体职工实行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当前,根据我国相关立法,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主要在国有企业中实行,非国有企业则实行民主协商制度;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与民主协商是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两种主要的、并行不悖的制度,在协调劳动关系中发挥着重要的功能。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民主管理的具体表现。 
  10.正式通报不包括(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信息不易受到歪曲 
  B.信息传递准确 
  C.沟通内容易于保存 
  D.便于双向沟通 
  【解析】正式通报、组织刊物,说明企业劳动关系管理计划、目标、发布规定和管理标准等。其优点是信息传递准确,不易受到歪曲,且沟通内容易于保存。 
  11.(  )是由法律直接规定或由劳动合同约定的。[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标准工作时间 
  B.工作时间 
  C.计件工作时间 
  D.综合计算工作时问 
  【解析】标准工作时间是指由国家法律制度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劳动者从事工作或劳动的时间。 
  12.非因劳动者本人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  )支付劳动者工资。[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无需 
  B.部分 
  C.酌情 
  D.按照正常提供劳动 
  【解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期问的工资支付,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一般应当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如果集体合同、劳动合同另有约定的,可按照约定执行。 
  13.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  )个月。[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A.6
  B.12考试大-中国教育考试门户网站(www.Examda。com)
  C.18
  D.24
  【解析】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一、单项选择答案
  1.B 2.D 3.C 4.A 5.A 6.B 7.C 8.A 9.D 10.D 11.A 12.D 13.B
  二、多项选择题 
  1.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是劳动法律关系成立的一般条件,应符合(  )的要求。[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A.劳动关系主体明确 
  B.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 
  C.包含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 
  D.完整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交更和终止的必须内容 
  E.行为人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达出来,使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解析】行为人作出意思表示是劳动法律行为成立的一般要件(即事实要素),应符合以下基本要求:①行为人的意思表示必须包含建立、变更和终止劳动法律关系的意图,即包含追求一定法律效果的意图;②意思表示必须完整地表达劳动法律关系建立、变更和终止的必须内容,残缺不全的,通常不能使法律行为成立;③行为人必须以一定的方式将自己的内心意图表示于外部,可以由他人客观地加以识别。 
  2.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我国劳动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主要表现在(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劳动关系多元化 
  B.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 
  C.劳动关系内容复杂化 
  D.劳动关系客体多变化 
  E.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 
  【解析】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进行了深刻的经济体制改革和劳动管理体制的改革,改革的目的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主要表现在:①劳动关系主体明确化;②劳动关系多元化;③劳动关系利益复杂化;④劳动关系动态多变化;⑤劳动关系的利益协调机制趋向法制化。 
  3.劳动争议贯彻自愿原则,具体包括(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申请调解自愿 
  B.接受调解自愿 
  C.调解过程自愿 
  D.达成协议自愿 
  E.履行协议自愿 
  【解析】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争议贯彻自愿原则,即申请调解自愿、调解过程自愿、达成协议自愿以及履行协议自愿。 
  4.集体合同与一般协议一样,也具有(  )等特征。[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合法性 
  B.主体平等性 来源:www.examda.com
  C.内容一致性 
  D.客体平等性 
  E.法律约束性 
  【解析】集体合同具有一般协议所具有的特征,包括:主体平等性、意思表示一致性、合法性和法律约束性。另外,集体合同还具有自身的一些特点。 
  5.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集体合同时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企业的营业执照 
  B.工会的社团法人证明材料 
  C.双方代表的身份证 
  D.集体合同条款的必要说明 
  E.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书 
  【解析】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集体合同需报送的材料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工会的社团法人证明材料、双方代表的身份证(均为复印件)、委托授权书、职工代表的劳动合同书、相关审议会议通过的集体合同的决议、集体合同条款的必要说明等。 
  6.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的特点包括(  )。[2009年5月三级真题]
  A.制定主体的特定性 
  B.规定劳动关系的协议 
  C.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 
  D.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 
  E.是定期的书面合同,其生效需经过特定程序 
  【解析】用人单位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是企业劳动关系调节的重要形式。其特点包括:①制定主体的特定性;②企业和劳动者共同的行为规范;③企业经营权与职工民主管理权相结合的产物。 
  7.劳动纪律的内容包括(  )。[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作息时问 
  B.考勤办法 
  C.考核制度 
  D.劳动任务 
  E.薪酬结构 
  【解析】劳动纪律是企业依法制定的,全体员工在劳动过程中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其主要内容为:①时间规则,如作息时间、考勤办法、请假程序和办法等;②组织规则,企业各直线部门、职能部门、或各组成部分及各类层级权责结构之间的指挥、服从、接受监督、保守商业秘密等的规定;③岗位规则,如劳动任务、岗位职责、操作规程、职业道德等;④协作规则,如工种、工序、岗位之间的关系,上下层次之间的连接、配合等;⑤品行规则,言语、着装、用餐、礼节等规则;⑥其他规则。 
  8.劳动法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有(  )。[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A.就业状况 考试大论坛
  B.劳动生产率 
  C.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D.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E.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解析】劳动法对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做了原则性的规定。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有:①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②社会平均工资水平;③劳动生产率;④就业状况;⑤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一般说,来,最低工资标准应高于社会救济金和失业保险金标准。 
  9.在(  )情况下,劳动者应当被认定为工伤。[2010年5月三级真题]
  A.患职业病 
  B.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C.因工外出期间受到伤害 
  D.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 
  E.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 
  【解析】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②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④患职业病的;⑤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多项选择答案
  1.BCDE 2.ABE 3.ACDE 4.ABE 5.ABCDE 6.ACD 7.ABD 8.ABCDE 9.ADE
 三、简答题 
  1.简要说明签订集体合同的程序。[2009年11月三级真题]
  答: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通过集体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签订集体合同,应遵循下列程序: 
  (1)确定集体合同的主体 
  ①劳动者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基层工会委员会,没有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由企业职工民主推荐,并须得到半数职工同意的代表为集体合同的签约人;②用人单位一方的签约人,法定为用人单位行政机关,即法定代表人。 
  (2)协商集体合同 
  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其主要步骤为: 
  ①协商准备。双方签约人为集体协商进行各项准备工作,包括确定协商代表,拟订协商方案,预约协商内容、日期、地点; 
  ②协商会议。集体协商会议由双方首席代表轮流主持,并按下列程序进行: 
  a.宣布议程和会议纪律; 
  b.一方首席代表提出协商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另一方首席代表就对方的要求作出回应; 
  c.协商双方就商谈事项发表各自意见,开展充分讨论; 
  d.双方首席代表归纳意见。达成一致的,应当形成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③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通过后,由集体协商双方首席代表签字。 
  (3)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核 
  由企业一方将签字的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一式三份,在集体合同签订后的10天内报送县级以上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审查。 
  (4)经过审核,集体合同生效 
  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后的15天内将审核意见书送达,集体合同的生效日期以《审查意见书》确认的日期为生效日期。若劳动行政部门在收到集体合同的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5)公布集体合同 
  经审核确认生效的集体合同或自行生效的集体合同,签约双方应及时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 
  2.简要说明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基本步骤。[2009年5月三级真题]
  答:员工满意度调查是劳动关系调整的重要方法,就是通过一定的方法,了解员工对组织运行的某一方面的主观心理感觉,对调查结果进行评估,分析并提出相关判断的活动,是企业组织内部环境研究的组成部分,为企业制定发展战略,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完善内部劳动规则提供依据。员工满意度调查的基本步骤如下: 
  (1)确定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可以分为生产工人,办公室工作人员,管理人员等。对人员还可以进行更细的分类。调查对象的确定与调查方法的其他内容要相互协调。 
  (2)确定满意度调查指向(调查项目)
  根据员工满意度调查的目的确定调查内容,包括:薪酬制度、考核制度、培训制度、组织结构及效率、管理行为方式、工作环境、人际关系、员工发展等。 
  (3)确定调查方法 {来源:考{试大}
  员工满意度调查方法通常为问卷调查法和访谈法。调查问卷一般分为目标型调查和描述型调查。 
  ①目标型调查法。目标型调查法的一般形式是提出问题,并且设定问题的若干个答案,由被调查对象对设定的答案进行选择,这种方法的具体方式很多,有选择法、正误法、序数表示法等。 
  ②描述型调查方法。描述型调查与目标型调查的区别是由被调查者用自己的语言自由地表达自身的意愿和想法,准确地表明自己的感觉。描述型调查设定问题的方法有确定性提问和不定性提问两种。确定性提问可以比较深入地了解员工对某一问题的感受,不定性提问的重点在于了解员工的一般感受,但却可以使管理者了解组织运行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描述型调查一般与访谈法密切结合。 
  (4)确定调查组织 
  调查组织可以由企业内部的有关管理人员组成,也可以聘请相关咨询公司的专家实施。组织内部成员组成调查组织的,调查前必须进行培训,充分理解调查意义,科学设定调查问题,明确调查问题的含义,并应对调查进行指导。 
  (5)调查结果分析 
  汇总调查问卷,运用统计分析方法判断组织员工满意的总体水平,概括组织运行中的主要问题,写出调查报告并提出对策建议。 
  3.劳动法对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做了哪些原则性的规定?[2008年11月三级真题]
  答: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单位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照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的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问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休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劳动法对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考虑的因素做了原则性的规定,主要是: 
  (1)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 
  (2)社会平均工资水平; 
  (3)劳动生产率; 
  (4)就业状况; 
  (5)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 
  4.请简要说明可以采取哪些方式调整劳动关系?[2007年11月三级真题]
  答:劳动关系的调整方式依据调节手段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法律法规 
  劳动法律法规由国家制定,体现国家意志,覆盖所有劳动关系,通常为调整劳动关系应当遵循的原则性规范和最低标准。其基本特点是体现国家意志。 
  (2)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劳动合同的目的是为了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劳动法律关系,规定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依据国家法律的规定,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缔结的,体现当事人双方的意志,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合意的结果。其基本特点是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 
  (3)集体合同 
  集体合同是集体协商双方代表根据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在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的书面协议。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成立工会组织的,由职工代表与企业签订。其基本特点是体现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的意志。 
  (4)民主管理(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制度 
  国家通过立法,保障工会和雇员对管理的参与权。工会和雇员代表参与企业管理,主要是对企业经营活动提供咨询,或与雇主一道共同参与对企业某些问题的决策,以便双方相互理解和配合。目前我国职工参与管理的形式主要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平等协商制度。 
  (5)企业内部劳动规则 
  企业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规章制度的组成部分,企业内部劳动规则的制定和实施是企业以规范化、制度化的方法协调劳动关系,对劳动过程进行组织和管理的行为,是企业以经营权为基础行使用工权的形式和手段。其基本特点是企业或者说雇主意志的体现。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劳动争议处理制度是一种劳动关系处于非正常状态,经劳动关系当事人的请求,由依法建立的处理机构、调解机构、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的事实和当事人的责任依法进行调查、 
  协调和处理的程序性规范,是为保证劳动实体法的实现而制定的有关处理劳动争议的调解程序、仲裁程序和诉讼程序的规范。劳动争议处理制度中的调解是劳动关系当事人的一种自我管理形式,其基本特点是:群众性、自治性和非强制性。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基本特点是对劳动关系的社会性调整。 
  (7)劳动监督检查制度 来源:www.examda.com
  劳动监督检查制度是为了保证劳动法的贯彻执行,是关于法定监督检查主体的职权,监督检查的范围,监督检查的程序,以及纠偏和处罚的行为规范。劳动监督检查制度具有保证劳动法体系全面实施的功能。
  5.某工厂的车工小张在假期旅游时不慎受伤,经治疗后,其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用人单位若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哪些问题?[2006年5月二级真题]
  答:针对小张的情况,用人单位若想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应注意以下问题: 
  (1)解除劳动合同前要确保该员工的医疗期已满; 
  (2)医疗期满后,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标准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3)如果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解除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4)如果不属于一至四级,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5)要视病情和劳动能力状况,发放一定的医疗补助费。
  四、综合分析题 
  1.2005年6月,19岁的李某从东北农村来到北京,经亲戚介绍到一家印刷厂当了一名印刷工。2007年8月,已有两年多工作经验的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左手卷进机器,虽经医院紧急抢救,仍没有保留住李某的左手。在医院治疗期间,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了李某的工伤。2008年3月李某治疗终结后,被工伤鉴定机构确定为工伤致残四极。身为农民工的李某失去了劳动能力,给其今后生活带来了许多困难。在其家人的陪同下,他向印刷厂提出按国家规定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异地安家费、并按社会平均寿命70岁计算,一次性支付他抚恤金58万元。[2010年5月三级真题]
  请回答下列问题: 
  (1)李某的要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2)根据法律规定,李某应享受什么样的工伤致残待遇?
  答:(1)李某的要求中部分是有法律依据的。 
  ①李某要求印刷厂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有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a.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b.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c.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d.患职业病的; 
  e.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f.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g.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上述李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左手卷进机器,失去了左手,属于工伤,并且失去了劳动能力,给今后生活带来很多困难,可以要求印刷厂一次性支付伤残补助金。 
  ②李某要支付安家费没有法律依据,不予以支持。因李某本身是外地人,不存在安家之事,所以不能享有此待遇。 
  ③李某要求一次支付58万抚恤金是无法律依据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a.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 
  b.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c.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事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李某受到的工伤致残待遇是: 
  ①因工负伤被鉴定为四级,应退出生产岗位,保留劳动关系,发给工伤伤残抚恤会证件; 请访问考试大网站http://www.examda.com/
  ②按月发给伤残补助金,李某为四级工伤,抚恤金标准为本人工资的75%; 
  ③发给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李某为四级工伤,可得到18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④患病时按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对其中由个人负担的部分有困难时,由工伤保险基金酌情补助。 
  2.2006年3月10日振兴公司与公司工会推选出的协商代表经过集体协商,签订了一份集体合同草案,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后,该草案经五分之四的职工代表通过。其中,关于工资和劳动时间条款规定:公司所有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每天工作8小时。同年3月17日振兴公司将集体合同文本及说明材料报送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登记、审查、备案,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15日内未提出异议。所以,2006年4月2日,振兴公司和工会以适当的方式向各自代表的成员公布了集体合同。 
  2006年5月,刘某应聘于振兴公司,公司于当年5月18日与刘某签订了为期2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规定其每月工资1000元,每天只需工作6小时。1个多月后,刘某在与同事聊天时偶然得知公司与工会签订了集体合同,约定员工每月工资不得低于1300元。刘某认 
  为自己的工资标准低于集体合同的约定,于是与公司交涉,要求提高工资,但公司始终不同意,刘某不服,于2006年7月中旬,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申诉,要求振兴公司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1300元履行劳动合同,并补足2006年5月至2006年7月低于集体合同约定的月工资标准部分的劳动报酬。[2008年5月三级真题]
  如果您是当地劳动争议仲裁人员,您如何进行裁决?
  答:这是一起因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出入而引发的劳动争议,主要涉及三方面的问题: 
  (1)集体合同的订立 
  《劳动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企业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签订;没有建立工会的企业,由职工推举的代表与企业签订。”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集体协商任何一方均可就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相关事宜,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的要求。一方提出进行集体协商要求的,另一方应当在收到集体协商要求之日起20日内以书面形式给以回应,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进行集体协商。” 
  《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六条也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2/3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需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
  本案例订立集体合同的过程中,A公司的工会推选了协商代表,就员工最低工资、劳动时间等达成了一致,并经2/3以上职工代表审议通过,因此,A公司集体合同的订立程序是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 
  (2)集体合同的生效 
  《集体合同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签订或变更后,应当自双方首席代表签字之日起10日内,由用人单位一方将文本一式三份报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报送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
  本案例中,A公司将双方签订后的集体合同报送到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文本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该集体合同因此即行生效。 
  (3)企业集体合同和劳动合同的效力 
  《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依法签订的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有约束力。职工个人与企业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的规定。”《集体合同规定》第六条规定:“符合本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该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
  集体合同的效力包括效力范围和效力形式两部分。其中效力范围又包括对人的效力和对时间的效力两部分。 
  人的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对什么人有效。一般来讲,受集体合同约束的人包括合同当事人和合同关系人。合同当事人是指在集体合同上签字盖章的工会代表、职工代表和用人单位;合同关系人是指因合同订立而获得利益并受集体合同约束的主体,即工会所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所代表的经营者。 
  时间效力是指集体合同在多长时间内有约束力。一般来说,集体合同的时效开始于该合同经审查合格之日或依法推定审查合格之日,终止于合同期限界满或依法解除之日。集体合同的效力形式,是指集体合同的条款对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来说是标准性条款,具有支配劳动合同关系人的效力。劳动合同关于劳动者权益的规定,可以高于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标准,高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有效,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部分无效。要适用集体合同的规定。如果某项内容在劳动合同中没有规定但在集体合同中有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的规定不明确或无效,集体合同的有关规定就成为劳动合同的内容。 
  本案中,A公司与刘某签订劳动合同时,该公司与工会签订的集体合同已经生效,所以,集体合同对刘某同样具有效力。同时刘某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报酬低于集体合同中约定的标准,因此其劳动合同的规定无效。但其有关工作时间的规定高于集体合同的标准,此条款有效,应由劳动合同中的工作时间条款取代集体合同的相关规定。综上所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A公司给刘某补发2个月的工资,同时A公司与刘某关于工作时间条款的约定不变,剩余合同期限内的工资按每月1300元履行,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转载自:考试大 - [Examda.Com]
  3.李某2000年被甲公司雇佣,并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其工作岗位是在产生大量粉尘的生产车间。李某上班后,要求发给劳动保护用品,被公司以资金短缺为由拒绝。李某于2006年初生病住院。 
  2006年3月,经承担职业病鉴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李某被确诊患有尘肺病。出院时职业病鉴定机构提出李某不应再从事原岗位工作。李某返回公司后,要求调到无粉尘环境的岗位工作,并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但公司3个月后仍没有为其更换工作岗位,也未对其病进行治疗。当李某再次催促公司领导调动工作岗位时,公司以各岗位满员,不好安排别的工作为由,让其继续从事原工作,李某无奈,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用人单位为其更换工作岗位,对其尘肺病进行疗养和治疗,并承担治疗和疗养的费用。[2007年5月三级真题]
  请分析本案例指出甲公司的做法违背了哪些劳动法律法规?应该如何正确解决?
  答:(1)本案例是因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不对职工实施劳动安全保护而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 
  (2)按照劳动法有关规定,劳动者有获得劳动安全保护的权利。公司没有为李某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违反了劳动安全卫生法规,公司必须发给李某劳动保护用品。 
  (3)劳动者因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期间为停工留薪期。劳动者在评定伤残等级后,劳动者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本案中李某被职业病鉴定机构确诊为尘肺病,患有尘肺病的劳动者有权享受职业病待遇。李某在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期间,公司应给予李某停工留薪待遇。同时,在医疗期终结后,公司依据劳动鉴定委员会的伤残鉴定等级,支付李某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5)本案中李某被确诊为职业病后,即向公司提出调离岗位的请求,李某的要求是正当 
  合理的。本案中公司在李某提出调离要求3个月后,仍不调换李某的工作岗位,这是违法 
  的。公司应为李某调换工作岗位,并承担在此期间的治疗费用。 
  4.2000年1月小张到某公司工作,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双方约定小张每月工资是 
  4000元。公司于2000年3月20日做出一项决定,从全体职工的工资中抽出20%作为绩效工资,如果年底公司完成各项指标,绩效工资将一次性发放职工本人,如果公司完不成指标,绩效工资将不予发放。从2000年4月起,小张每月领到3200元的工资。为此,小张于2000年6月3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5年11月三级真题]
  (1)请分析说明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2)根据现行的法律规定,小张可以得到补偿吗?
  答:(1)该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 
  首先,该公司在用工之日起未与小张签订劳动合同,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小张在该公司工作,即已形成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3月20日前双方约定的工资额度即可确定为小张劳动合同中双方约定的工资数额。 
  其次,根据工资奖金调整的规定,该公司在做出工资改革前要向全体员工履行告知义务。如果在薪资改革后,出现员工原来的工资水平高于调整后的工资方案,根据过渡办法中的有关规定,一般是本着维持工资水平不下降的原则,维持原有的工资水平。 
  最后,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用人单位是不能以任何理由或方式扣除员工工资的。如果双方重新约定了改革后双方认可的薪酬调整规定,作为员工的绩效工资的发放,应依据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考评后核算员工工资,而非按照企业业绩发放。 
  (2)小张是可以获得补偿的。首先小张是在劳动争议发生的60天内向劳动仲裁提出的仲裁申请。另外,《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利益私自扣除工资的,应予以补偿。 
  【拓展】若本案例发生在2008年1月1日后,则应适用《劳动合同法》,除上述分析外,还应附加: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此小张从工资第二个月起应获得的工资是8000元。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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