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2013年结构工程师考试合格标准
时间:2014-03-26
来源:结构工程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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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人事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2013年度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现将2013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化工工程师、注册环保工程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及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基础考试:各专业均为132分(满分240分)
(二)专业考试:
名称专业考试
专业知识专业知识试卷满分专业案例专业案例试卷满分
一、二级结构工程师4880--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120均为200分60均为100分
给水排水 12060
动力12060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12060
供配电12060
注册化工工程师12060
注册环保工程师11060
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12060
港口与航道12060
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规划12060
水工结构12060
水利水电工程地质12060
水利水电工程移民12060
水利水电水土保持12060
二、资格证书及合格证明的办理
(一)基础考试:对《基础考试》达到合格标准者,发合格证明,只作为报考《专业考试》的必备条件;
(二)专业考试:对《专业考试》达到合格标准者,请通知本人所在单位做好资格证书办理工作。办证时须填写《国家资格证书审批表》1式3份及《领取中(高)级资格证人员花名册》1式2份,同时携带本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4张,经单位及主管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审核盖章后送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一到省职称改革工作办公室办理资格证书。
凡不符合规定报考条件或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参加考试并通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合格资格,对涉及的有关人员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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