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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2012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时间:2013-04-09 来源:经济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129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辽宁2012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

辽宁2012年经济师考试合格标准发布通知

  2012年度经济专业技术、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于2013年1月21日网上正式发布,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考生根据网上已查询的成绩自行核对是否合格。

  合格标准:

  一、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经济师考试):

  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的合格标准均为84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40分)

  二、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

  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

科目名称 

试卷满分 

合格标准 

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  均为100分  均为60分 
安全生产管理知识 
安全生产技术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考生须知:

  1、科目代码未填涂或错误填涂的考生根据人社部相关规定按“0”分处理。

  2、根据人社部12号令,在其他职称类考试严重违纪的考生,在限考期限内参加所有职称类考试成绩一律无效,按“-4”处理。

  3、违纪考生根据人社部12号令进行处理。

辽宁省人事考试局成绩管理部

2013年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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