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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考点知识 6


时间:2012-11-13 来源:会计证考试资讯网 浏览次数:99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本文主要介绍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讲义。希望本文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2012年会计从业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会计从

本文主要介绍广东会计从业资格考试《财经法规》重点讲义。希望本文能帮助您系统的复习2012年会计从业考试课程,全面的了解会计从业考试教材的相关重点!

考点六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我国《会计法》的法律责

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两种。

根据《会计法》规定,各种违反会计制度的行为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责令限期改正;罚

款;行政处分;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追究刑事责任。

我国《会计法》第43条至第49条明确规定的其他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考点七支付结算的概念、特征与其基本原则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支付结算是指单位、个人在社会经济活动中使用现金、票据、信用卡和结算凭证进行货币给付及其资金清算的行为,其主要功能是完成资金从一方当事人向另一方当事人的转移。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银行)以及单位(含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是办理支付结算的主体。其中,银行是支付结算和资金清算的中介机构。

(二)支付结算的特征

1.支付结算必须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金融机构进行,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和其他单位不得作为中介机构经营支付结算业务。

2.支付结算是一种要式行为。

3.支付结算的发生取决于委托人的意志。

4.支付结算实行统一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

5.支付结算必须依法进行。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原则

1.格守信用,履约付款。

2.谁的钱进谁的账,由谁支配。

3.银行不垫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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