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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理财规划师执业纪律规范复习:不得欺骗或误导客户
时间:2015-07-22
来源:理财规划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2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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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社会公众传递 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对服务的结果作出 明显不合理的预期、做出回报或收益 承诺。
不得 以虚假的信息或广告 欺骗或误导 客户
不得以 不诚实、欺诈、虚假陈述 等方式 故意向 客户、所在机构、政府、行业自律机构、其他任何人 提供 虚假或误导性 信息。
(一)不得 虚假,欺骗、误导
1、不得 欺骗、误导
不得 以 不诚实、欺诈或虚假陈述的方式 故意向 客户、所在机构、政府、行业自律机构、或其它任何人 提供 虚假或误导性 信息
2、不得夸大,骗取
不得夸大 自己或所在机构的 业务量、业务范围、业务能力,从而骗取客户的 信任和委托。
3、业务推介活动中,不得 传递、预期、承诺
不得
向社会公众传递 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对服务的结果作出 明显不合理的预期、
做出回报或收益 承诺。
业务推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演讲、访谈、书刊杂志、研讨会、广播电视节目、光碟等
(二)如果作出前述行为
1、违反“正直诚信原则”
2、可能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可能被客户追究“侵权责任”
“正直诚信原则”:诚实不欺,不能 为个人利益 而损害客户利益
绝不容忍:欺诈、对做人理念的歪曲
不得以 不诚实、欺诈、虚假陈述 等方式 故意向 客户、所在机构、政府、行业自律机构、其他任何人 提供 虚假或误导性 信息。
(一)不得 虚假,欺骗、误导
1、不得 欺骗、误导
不得 以 不诚实、欺诈或虚假陈述的方式 故意向 客户、所在机构、政府、行业自律机构、或其它任何人 提供 虚假或误导性 信息
2、不得夸大,骗取
不得夸大 自己或所在机构的 业务量、业务范围、业务能力,从而骗取客户的 信任和委托。
3、业务推介活动中,不得 传递、预期、承诺
不得
向社会公众传递 虚假或误导性信息、
对服务的结果作出 明显不合理的预期、
做出回报或收益 承诺。
业务推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演讲、访谈、书刊杂志、研讨会、广播电视节目、光碟等
(二)如果作出前述行为
1、违反“正直诚信原则”
2、可能构成民法上的“欺诈”,可能被客户追究“侵权责任”
“正直诚信原则”:诚实不欺,不能 为个人利益 而损害客户利益
绝不容忍:欺诈、对做人理念的歪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