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各地考试

当前位置:首页 » 事业单位 » 事业单位招考 » 正文

2016新疆国税系统事业单位招聘68人公告


时间:2015-12-25 来源:事业单位考试网 浏览次数:112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国税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自治区国税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8名,具体事宜如下:
  一、单位简介
  新疆国税系统为隶属国家税务总局管理的中央驻疆单位,下辖地、州、市国税局20个,隶属自治区国税局管理的正处级经济开发区国税局3个,县(区)国税局105个。
  新疆国税局主要职责:负责本地区中央税、共享税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基金(费)的征收管理、税源管理、纳税评估、反避税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本系统纳税服务工作,贯彻执行纳税人权益保障规章制度;监督实施注册税务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对纳税人进行分类管理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实施对大企业的纳税服务和税源管理;负责规划和组织实施税收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地区进出口税收和国际税收管理工作;垂直管理本系统的机构、编制、人员和经费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见附表一)
  三、招聘范围: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者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在此次公开招聘范围:
  (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二)在各级公务员、事业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三)曾经考取公务员,但在试用期内因违规、违纪和考核不称职被取消录用资格的,录用后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或在原单位工作未满两年的(无论是否办理辞职手续)人员;
  (四)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充实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四、发布招聘信息: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http://www.xjrs.gov.cn)和自治区国税局网(http://www.xj-n-tax.gov.cn)发布招聘公告,公布招聘职位、资格条件及招聘程序等,发布信息时间为2015年12月24日至2016年1月4日。
  五、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资格及工作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35周岁以下是指1980年12月1日后出生,其余年龄段以此类推;
  (七)大专及以上学历;
  (八)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六、网上报名
  (一)网上报名和缴费时间:2015年12月25日至2016年1月4日。
  (二)考生笔试费每人100元,按自治区物价局有关文件规定收取。不按要求缴费的人员,则无法下载打印准考证和参加笔试。
  (三)选择职位:报考者登录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认真阅读“公告”、“职位表”等,了解招聘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职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四)应聘同一岗位,应聘人员与招聘人数之比应不低于3:1。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可调整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五)报考者登录新疆自治区人才服务中心报名考试系统(http://bmks.xjrc365.com,下同)选择相应的报考单位。
  (六)填写《2016年度自治区国税系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七)传送电子彩色照片(1寸蓝、白底证件照JPG、GIF、PNG规格)。
  (八)下载打印报名表2份,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
  (九)2016年1月5日开始上网打印准考证,笔试时间:1月9日,笔试相关信息详见准考证。
  (十)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咨询电话:0991-4606779。
  (十一)报考人员须严格按照招聘公告和网络报名流程要求报名,每位考生只能报考同一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十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报名资格,一切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报考人员所填写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七、考试
  自治区国税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一)笔试
  1.笔试试卷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命制,满分100分,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主要测试综合基础知识。
  2.笔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身份证(不含旧版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下同)及相关证件原件到准考证指定的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加分:
  (1)烈士配偶及其子女,笔试成绩加5分;
  (2)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的维吾尔族、哈萨克族、蒙古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塔塔尔族、俄罗斯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3)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大学生村官”以及“三支一扶”人员,笔试成绩加5分;
  (4)符合上述多项条件者,不累计加分;符合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在报名及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关资历证明材料。
  4.笔试成绩公布后,应聘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3的比例进入面试。若有放弃者,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5.笔试成绩、岗位排名及入闱面试人员名单等相关情况将于考试结束后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上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按照公告规定程序及职位表具体要求进行。
  1.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以及结果以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上发布的通知为准;
  2.资格审查部门:由自治区国税局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面试入闱人员资格审查;
  3.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闱人员;
  4.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资料: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2016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提供其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5.在职人员须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6.资格审查合格者进入面试。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等原因出现的空缺岗位,可按该报考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三)面试
  1.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面试具体时间及详细地点在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自治区国税局网上进行通知。应聘人员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及相关材料,在指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参加面试。
  3.面试满分100分,在考试总成绩中按60%折合计算。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4.招聘人数与实际进入面试人数为1:1及以下入围比例要求的岗位,由自治区国税局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如有放弃者,可根据总成绩依次递补。

©2015 hx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3002816号-1
华夏培训网唯一网址www.hxp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