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各地考试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岗教师 » 考试大纲 » 正文

特岗教师考试教育法律法规复习攻略


时间:2015-12-29 来源:特岗教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78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在历年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考生需要了解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新课程改革纲要》等

  在历年的特岗教师招聘考试中,考生需要了解的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包括《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新课程改革纲要》等等,但是考生最应该好好学习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实施纲要》六项法律法规。中公教育专家根据对历年相关考题的统计,总结出其出题形式主要是选择、填空或者案例分析。每个法规的考查侧重点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以下为特岗教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实例讲解分析,帮大家总结特岗教师考试法律法规的复习攻略。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考点归纳】

  识记我国的教育方针;

  识记我国的教育制度;

  识记受教育者的权利和义务;

  识记教育制度及其内容;

  识记学校伤害行为的法律责任;

  领会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例题】

  【多选】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学校的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其职责是( )

  A.听取校长的有关报告,审议学校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B.听取和反馈教职工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团结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

  C.决定有关教职工福利的重要事项,监督校长和学校其他负责人的工作

  D.罢免校长

  【答案】ABC。教职工代表大会职能可归纳为:听取校长的工作报告,对学校的办学方针、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管理制度、师资队伍建设、学校经费、自筹资金的使用方案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团结教育广大教职工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关系;组织和教育教职工支持校长正确行使职权,完成校长交办的工作; 关心教职工的生活,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决定;学校可能办到的有关教职工生活福利的重要事项;评议学校干部的工作业绩。校长是教育局任命的,教师无法罢免。但如果校长确有严重的违法乱纪行为并证据确凿,或确实不能胜任工作,教师可以联名向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委反映情况。有的学校理事会可有罢免权,但最终还是要由教育局最终抉择。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

  【考点归纳】

  识记教师的基本权利;

  识记教师的基本义务;

  识记教师资格证制度;

  识记各学段教师学历的要求;

  领会教师考核的原则与方法;

  领会教师聘任与考核制度;

  理解教师资格证的认定方法。

  【例题】

  【单选】 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为( )

  A.教育教学权

  B.科学研究与学术活动权

  C.学生管理与学业评定权

  D.获取劳动报酬和享受福利待遇权

  【答案】A。《教师法》第七条关于教师的六项基本权利中将“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放在第一条,强调教育教学权是教师为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基本权利。

  【单选】教师工资待遇应以( )为参照。

  A.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B.公务员工资

  C.企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

  D.特殊行业工资

  【答案】B。《教师法》第二十五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国家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建立正常晋级增薪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教师工资待遇应以公务员工资为参照。现实生活中,教师工资也是根据各地公务员工资水平参照执行的,这也是一定程度上促成了教师招考考试的激烈竞争的主要原因之一。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考点归纳】

  识记未成年人享有的权利;

  识记未成年人应遵循的原则;

  识记学校侵权的法律责任;

  识记侵犯未成年人隐私的法律责任;

  领会优先救护未成年人的原则;

  领会学校的安全保障制度;

  了解应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措施。

  【例题】

  【单选】取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 )

  A.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B.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C.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D.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答案】A。《教师法》对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作了界定。其中第三章的条例(四)指出: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4、《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

  【考点归纳】

  了解教育规划出台的背景;

  识记教育规划的推行方针;

  识记教育规划的战略任务;

  识记人才培养相关制度;

  理解教育规划推行方针的内涵。

  【例题】

  【填空】指导未来我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工作方针是______ 、______ 、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 。

推荐图文

热门点击排行

©2015 hx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3002816号-1
华夏培训网唯一网址www.hxp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