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各地考试

当前位置:首页 » 特岗教师 » 政策待遇 » 正文

特岗教师待遇(补贴和保险)


时间:2013-05-08 来源:特岗教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187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待遇(补贴和保险)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

待遇(补贴和保险)

  特设岗位教师聘任期间,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和标准。中央财政按人均年1.896万元的标准拨付。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性年收入水平高于1.896万元的,高出部分由地方政府承担工资支出。 
  它津贴补由各地根据当地同等条件公办教师收入和中央补助水平综合确定。同时提供必要的交通补助、体检费和按规定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享受相应社会保障待遇,政府不安排商业保险 。


特岗教师考试

推荐图文

热门点击排行

©2015 hx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3002816号-1
华夏培训网唯一网址www.hxp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