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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业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审批流程
时间:2013-06-06
来源:农村信用社考试网 浏览次数: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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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0条、第22条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许可程序: 1、申
(一)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20条、第22条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分局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监管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决定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3、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监管科室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
5、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任职资格申请表
3、个人资格证明
4、个人承诺书
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6、银监会具体事项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受理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7-2395959
(六)办结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7-2395959
(七)受理举报科室:监察室 联系电话:0467-2395981
农村信用社考试
(二)收费标准:不收费
(三)许可程序:
1、申请人向分局办公室提交申请材料;
2、监管科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完整性审查,决定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决定,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完整的,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正;
3、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补正通知书》、《受理通知书》或《不予受理通知书》
4、监管科室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决定;
5、办公室向申请人发出行政许可决定
(四)申报材料:
1、申请书
2、任职资格申请表
3、个人资格证明
4、个人承诺书
5、申请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邮编)。
6、银监会具体事项要求的其他文件
(五)受理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7-2395959
(六)办结科室:办公室 联系电话:0467-2395959
(七)受理举报科室:监察室 联系电话:0467-23959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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