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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临沂建造证书的通知


时间:2013-04-15 来源:一级建造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228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根据《关于办理会计、药师、建造等证书的通知》得知如下: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临沂考区2012年度出版、企

根据《关于办理会计、药师、建造等证书的通知》得知如下: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

临沂考区2012年度出版、企业法律顾问、一二级计量师、测绘师、价格鉴证师、造价、统计、招标师、物业管理师、执业药师、一级建造师(考一科和机电工程专业暂时不办理,待收到上级通知后再行办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等12项考试合格证书已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我市,现将领取证书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方式

请各县区、市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统一派人前来办理办证材料提交及证书领取事宜,不对个人办理。(已毕业的学生,现无工作单位的,由毕业学校盖章办理)。

二、提交材料

(1)办证需提交的材料:1.考生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一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登记表》(会计和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执业资格考试登记表》(其他考试)(所在单位盖章)一份、3.两寸照片两张(黑白彩色均可),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2)领取证书时请携带所在部门、单位人事处开具的领取证书介绍信、领取人二代身份证原件

三、办证材料申报及领取证书时间、地点

办证材料申报及证书领取时间和地点:

2013年4月17日(星期三)——5月17日(星期五)(国家法定休息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6:30

地址:北城新区北京路33号人才规划大厦,三楼西侧综合科

电话:0539—8609929

根据原山东省人事厅 关于发放<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考〔1998〕8号)文件的规定,过期不办视为放弃资格,不再发放。请有关部门、单位及考生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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