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类信息
各地考试

当前位置:首页 » 造价员 » 考试动态 » 正文

新疆2012年造价员考试成绩单领取通知


时间:2013-03-30 来源:造价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85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关于领取我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单的通知新建价协 [2013]05号各地州市造价管理站(协会联络站)、各考生: 

关于领取我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成绩单的通知
新建价协 [2013]05号

各地州市造价管理站(协会联络站)、各考生:
  按照《关于开展全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核工作的通知》(新建价函[2012]27号)文件精神,我区2012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从业资格考试、阅卷工作已结束。现将考试成绩合格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成绩合格标准

 

科目名称
合格线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
50分
工程造价法律法规
60分
专业工程计量与计价
50分

 

  本次考生三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确定的合格标准,视为考试通过。参加滚动考试人员在两个年度三科考试成绩均达到确定的合格标准,也视为考试通过。
  二、请考生于4月8至5月8日(节假日除外)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到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秘书处领取《考试成绩通知单》。单位领取另需携带委托证明书(加盖单位公章)。
  此成绩单将作为合格人员初始登记、不合格人员参加滚动考试报名之用,请考生务必保存好。
  三、造价员考试成绩实行滚动制,在两年内有效。本次考试合格科目,成绩将予以保留,如考生在下一年度考试中通过剩余科目,视为全部科目成绩合格。
  四、考生对本人考试成绩有疑义,须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向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递交要求复核考试成绩的书面申请,协会将统一安排复核(仅限于复核试卷得分点得分算数累加和分数登记准确性)。复核查询时间5月10日至5月30日,逾期不再办理。复核后的考试成绩将于6月5日后电话通知。
  五、考试合格人员申请初始登记、办理资格证章及初始登记继续教育培训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有关通知将在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网[www.xjzjxh.org.cn]或新疆工程造价信息网[www.xjzj.com]上发布)。
  联系人:李盛芳
  联系电话:0991-8874001 18099220232
  地址:乌市光明路26号建设广场B-20-C室

  新疆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五日


造价员考试

推荐图文

热门点击排行

©2015 hxp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3002816号-1
华夏培训网唯一网址www.hxpx.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