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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承德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3-06-04 来源: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234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内容摘要: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

内容摘要:

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6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承人培考字[2013]19号

各县、自治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根据河北省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冀人考发[2013]30号)要求,为做好我市的考试报名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2013年度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定于9月7、8日举行,考点设在本市。

  二、我市统一采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的方式组织报名,时间为:5月17日至6月6日,河北省人事考试网网址是:www.hebpta.com.cn。

  报考人员按要求在网上填报报考信息,上传近期免冠照片,保存提交,通过审核最晚于6月6日打印报名表。根据省规定,由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负责现场报名组织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持打印的报名表2份和相关证件(学历证或通过考试取得经济、会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证书、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份,到市注册资产评估师考务办公室资格初审盖章后,统一上交本单位人事劳资部门,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统一汇总后,于6月6日,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培训考试中心录考职考部(都统府大街16号原邮局工会楼103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和现场交费,即完成报名。

  符合部分科目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时,还须提交部分科目免试表(附件1)2份和相关免试材料原件(学历证、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证明、经济类或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聘任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及复印件2份。部分科目免试表可从网站下载,手工填写即可。

  报考人员须按照如下要求准备报名材料:报名表、部分科目免试表、工作年限证明及有关证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同时要有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员签字;工作年限证明采用“制式证明”(附件2,可从报名网站下载);若工作年限需将在不同单位工作年限累计方符合报考条件,则须分别开具工作年限证明;报名表相关材料复印件与部分科目免试表相关材料复印件,各自单独准备,不合并使用。

  根据新修订的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2013年1月1日起一代身份证正式作废,考生报名、参加考试需持二代身份证。

  为提高工作效率、方便考生,今年考试实行网上打印准考证,考试机构不再制发。自9月2日起至考试开始,报考人员可登录网站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的,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

  三、根据人发【2002】20号文、国人厅发【2004】5号文件精神,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大专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3年。

  2、取得经济类、工程类本科学历,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1年。

  3、取得经济类、工程类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1年。

  4、取得经济类、工程类博士学位。

  5、非经济类、工程类专业毕业,其对应的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年限延长2年。

  6、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但通过国家统一组织的经济、会计、审计专业初级资格考试,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5年。

  (二)、免试条件及科目

  从事资产评估相关工作满2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评聘为经济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可免试1科相应考试科目。其中,评聘为高级工程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建筑工程评估基础》或《机电设备评估基础》;评聘为高级经济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经济法》;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含相应专业的副教授、副研究员等)职务可免试《财务会计》。

  四、凡符合原人事部、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文件《关于印发和的通知》(人职发[1995]54号)和原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有关政策的通知》(人发[2002]20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设资产评估、财务会计、建筑工程评估基础、经济法、机电设备评估基础5个科目,全部为主客观题混合。参加5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免一科)考试的人员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

  五、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考试科目全部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全国统一组织实施阅卷工作。请考生务必注意:

  1、答题前要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答题卡首页);

  2、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作答;

  3、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六、考试结束后将对考试答题信息进行雷同监测,如被认定为雷同试卷,将取消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含抄袭人和被抄袭人)。

  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等作弊行为,并且防范他人抄袭,杜绝试卷雷同。

  七、根据冀价行费[2007]4号文件有关规定,收费标准为:报名费每人10元,考务费每人每科53元。

  承德市人事培训考试中心

  二○一三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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