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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河南新乡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招聘公告
时间:2015-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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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护理专业的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填写《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
一、招聘计划及相关内容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www.xinxiang.gov.cn/wbzf)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3、报名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办公室(新乡市解放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平原镇卫生院后院东二楼)。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护理专业的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填写《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医院此次招聘工作免收报名费及考务费。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2:1比例方可考试。当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由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考试。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等)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招聘专业不同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中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护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医学检验基础理论知识、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药学基础理论知识、公共卫生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卫滨区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滨区农村任职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卫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须在2015年7月17日18:00前到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办公室(新乡市解放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平原镇卫生院后院东二楼)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
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7名。
具体招聘计划见《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2015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计划一览表》。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30周岁以下指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5周岁以下指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以下指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符合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及资格条件;
(六)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调查处理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5、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超生的;
6、其他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三、招聘程序与相关事宜
(一)发布信息
公开招聘工作实施前,在卫滨区人民政府网(www.xinxiang.gov.cn/wbzf)发布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现场报名的办法。报名与参加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至201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8:00。
3、报名地点: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办公室(新乡市解放大道与五一路交叉口平原镇卫生院后院东二楼)。
4、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报考护理专业的还需提供护士资格证,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名的证明。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审验后交复印件一份和近期同底版一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时填写《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医院此次招聘工作免收报名费及考务费。
?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岗位人数原则上达到2:1比例方可考试。当报考人数小于或等于拟招聘岗位人数时,由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是否进行考试。
5、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凡发现报名者与拟聘用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6、领取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时事政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等)和专业基础知识,根据招聘专业不同专业基础知识分为中医学基础理论知识、护理学基础理论知识、医学检验基础理论知识、计算机基础理论知识、药学基础理论知识、公共卫生基础理论知识。笔试满分100分,其中公共基础知识占30分,专业基础知识占70分。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及身份证。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统一评分的方式进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及卫滨区实际,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河南省志愿服务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参加“大学生村干部”计划在卫滨区农村任职且仍在职的大学生村干部,参加“三支一扶”计划在卫滨区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笔试成绩加10分(上述人员已在行政事业单位正式就业的不再享受此政策),符合多个条件者,最多加10分,须在2015年7月17日18:00前到新乡市卫滨区平原镇卫生院办公室(新乡市解放路与五一路交叉口平原镇卫生院后院东二楼)提交有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等,逾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