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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招聘


时间:2015-07-11 浏览次数:270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为进一步加强崇安区卫生系统人员队伍建设,经区政府批准,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2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情况及资格条件等见附件1《2015年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须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79年7月24日至1997年7月23日期间出生);
  5、户籍不限;
  6、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招聘条件和行业准入条件(详见附件1《2015年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
  7、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8、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有关说明
  1、工作年限计算:工作年限的计算截止为2015年9月31日。
  2、学历问题:本公告所指学历为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学历。
  3、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
  4、本公告中所指应届毕业生为2014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及2015年应届毕业生。
  四、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24日。(上午:8:00-11:00;下午:1:30-4:30),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应聘人员根据公布的招聘岗位,到相应单位报名(详见《公告》附件2)。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可采用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的方式。
  4、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交验身份证及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其中学历(学位)证书还须提供网上学历认证材料(获得国外大学学历和学位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并取得认证证明),以及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照3张。
  (1)有工作经历者,应提供单位从业经历、执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资格及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2)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等证明材料。
  网上报名人员通过下载报名表,填写后与以上材料以电子版的形式发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见《公告》附件2),并注明公开招聘报名,同时,在7月27日前到相应单位进行现场确认交费后完成报名。
  (3)应聘人员报名时应如实填写《2015年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登记表》(见《公告》附件3),并附3张一寸免冠照片。
  (4)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可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提供原件及1份复印件)减免报名考试费。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3、每人限报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一代身份证”无效),报名成功后不得再报考2015年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下属其他医疗卫生单位的招聘岗位。
  (三)资格审核
  1、应聘人员须经招聘单位资格初审(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并经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资格复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
  2、资格复审过程中,发现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或行业资格准入条件的,则取消其报名资格,已交纳报名考试费的予以退还;如考试结束后,发现有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考试成绩视为无效,且不退还考试费。
  3、应聘人员与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该单位与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五、考试办法
  考试由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统一组织,由无锡市崇安区纪委监察局、无锡市崇安区人社局全程指导监督。主要采用笔试方法进行,笔试主要以招聘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为主。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为50分。
  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六、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考试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未按规定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七、公示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无锡市崇安区公众信息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聘用方式为签订企业劳动合同。因应聘人员单方面原因在公示期满一个月内未能办理相应手续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2、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定职定岗;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3、因考试、体检、自动放弃、试用期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招聘考务相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岗位、招考条件等有关情况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无锡人才服务网:http://www.wxrcw.com
  无锡市崇安区公众信息网:http://caq.wuxi.gov.cn
  考试成绩、体检、递补、公示等信息仅在无锡市崇安区公众信息网站上公布,考生凭准考证号查询考试成绩。
  九、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本着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肃考试纪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
  无锡市崇安区纪委(执法室):0510-82735052
  无锡市崇安区人社局干部管理科:0510-82830996
  本公告由无锡市崇安区卫生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0510-8283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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