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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2015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后复核预审通知


时间:2016-01-24 来源:招标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148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广大考生: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6年1月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

广大考生:

  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的成绩已于2016年1月8日公布,但尚未收到国家下发的合格标准分数线。为缩短审核、制发证周期,方便考生早日拿到证书,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资格考试报名初审考后复核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45号),考后按照各科目试卷总分的60%确定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进行考后复核工作,请广大考生参照执行。

  一、2015年招标师暂定合格标准分数线:招标师资格考试《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招标采购项目管理》科目暂定合格标准为72分(试卷满分均为120分),《招标采购专业实务》、《招标采购合同管理》科目合格标准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考后复核的时间和地点

  网上报名时选择“东莞市”的考生,请于2016年1月18日至22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到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提交资料,地址:东莞市石竹路2号东莞市商业学校南城校区东门内,联系电话:0769-22203889。

  三、考后复核材料清单

  1.考生报名表(此表要到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才有效)。

  2.考生报名承诺书一份(见附件1)。

  3.工作简历表一份(见附件2)。

  4.考生有效身份证、学历(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A4纸)各一份。在审核期限内,本人因事无法前来须委托他人送审的,要提交代办委托书(见附件3),并在之后一个月内,由本人前往送审点再次送审。

  四、注意事项

  广大考生一定要特别注意材料提交的期限要求。按国家规定,凡逾期未提交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逾期和资格审核未通过的人员将不予核发证书。

  附件:1.《考生报名承诺书》

  2《工作简历表》

  3.《代办委托书》

  东莞市人事考试管理办公室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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