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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协警招录公告


时间:2014-02-26 来源:公安招警考试网 浏览次数:299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协警。现制定有关招录工作简章如下:   一、招录条件   1、男性,

       根据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录10名协警。现制定有关招录工作简章如下:
  一、招录条件
  1、男性,具有威海市户口,年龄在20-25周岁(1994.2.1—1989.2.1出生),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
  3、本人、家庭成员及主要社会关系中无违法犯罪记录。
  4、身体健康,体形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缺陷。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
  5、公安专业及法律、写作、文艺、体育特长者及转复军人优先考虑。
  二、招录程序
  1、报名
  报名时间:2014年2月24日-28日
  报名地点: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政工室(404房间)
  报名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及复印件、两张2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
  2、资格审查
  公安分局组织人员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身体条件要求进行目测。
  3、面试
  由公安分局相关领导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岗位工作应具备的素质及能力。
  4、笔试
  采取统一组织、闭卷考试方式进行,时间为一个小时,以百分制计分。
  5、体检
  在笔试考试合格人员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招录计划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中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6、政审
  政审内容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现实表现情况。对体检、政审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政审由公安分局组织实施。
  三、聘用后待遇管理
  1、待遇规定
  经考试合格的应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招聘手续。新聘用人员实行1个月试用期,按照每月1780元的标准执行,并按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2、管理
  聘用人员试用期考核合格后,与威海市金盾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规定办理派遣手续,派遣到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工作。
  

威海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工委组织部
  2014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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