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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师考试重点考点讲义6


时间:2013-04-19 来源:中级会计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163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企业在日常后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等业务。企业销售原

销售材料等存货的处理

企业在日常后动中还可能发生对外销售不需用的原材料、随同商品对外销售单独计价的包装物

等业务。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也视同商品销售,其收入确认和计量原则比照商品销售处

理。企业销售原材料、包装物等存货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其他

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企业销售原材料等确认其他业务收入时,按售价和应收取的增值税,借记“银行存款”、“应收账

款”等科目,按实现的其他业务收入,贷记“其他业务收人”科目,按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

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结转出售原材料等的实际成本时,借记“其

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等科目。

第二节 提供劳务收入

企业对外提供劳务所实现的收入以及结转的相关成本,如属于企业的主营业务,应通过“主营业

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如属于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后动,应通过“其他业务收

入”、“其他业务成本”等科目核算。企业对外提供劳务发生的支出一般先通过“劳务成本”科目给予归

集,待确认为费用时,再由“劳务成本”科目转入“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科目。

在同一会计期间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或在同一会计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在提供劳务交易完成时确

认收入,确认的金额通常为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认原则可参照销售商品

收入的确认原则。

对于一次就能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提供劳务完成时按所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

行账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按提供劳务所发生的相关支出,借记“主营业

务成本”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对于持续一段时间但在同一会计期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企业应在为提供劳务相关支出时,借

记“劳务成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劳务完成确认劳务收入时,

按确定的收入金额,借记“应收账款”、“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同时,结

转相关劳务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等科目,贷记“劳务成本”科目。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

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

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

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四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此时,企业

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

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

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

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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