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导游政策法规复习之旅游住宿业概念、发展、种类的辅导2
时间:2014-02-28
来源:导游资格证考试网 浏览次数: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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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标准的相应星级,处理方法:①情节轻重给予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 或取笑星级的处理,并相应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
#达不到标准的相应星级,处理方法:
①情节轻重给予签发警告通知书、通报批评降低 或取笑星级的处理,并相应范围内公布处理结果。
②凡1年内接3次警告通知书以上 或通报批评2次以上,应降低 或取消星级,并向社会公布。
③被降低星级 或取消星级之日起1年内,不予恢复 或重新评定。1年后可重新评定。
④发生重大事故,造成恶劣影响,其评定机构应立即反应情况 或在权限范围内作出降低 或取消星级的处理。
⑤接到通报批评,降低星级,警告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认真整改,将情况再报处理机构。
#《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的性质,主要内容
1:02年制定《中国旅游饭店行业规范》。
2:饭店业的行业规范是旅游饭店自律的行为规范,不具有国家法律的地位。
3:【总则】: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章、社会道德规范,诚信经营,维护中国饭店行业的声誉。
4:【规定】:合同约定里饭店出现超额预定而使客人不能入住的,主动替客人安排同档次,或高于本饭店档次的饭店入住,所产生的费用由饭店承担。
5:【不予接待】:
①携带危害安全的物品入店者;②从事违法活动者;③影响饭店形象者;
④无支付能力 或曾逃帐记录者;⑤饭店客满时;
6:收费以“间/夜”为计算单位;(通常入店至第2天中午12点前,过1夜计1天标准来收费;次日12时后18时前办理退房,饭店可加收半天房费,18时以后可加收一天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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