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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广东省乡镇公务员成绩可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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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4-20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注意事项:  1.确定面试对象  前两项选拔按职位(组)数额1:5的比例、后四项选拔按具体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
 注意事项:
  1.确定面试对象
  前两项选拔按职位(组)数额1:5的比例、后四项选拔按具体职位拟录用人数1:3的比例,依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确定面试对象。
  2.资格审核
  面试前,市、县(市、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对象。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职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评
  第(一)项选拔有部分职位组包含公安警察职位,其面试对象须在面试前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依次递补面试对象并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标准和实施规则》(见附件七)执行。
  体能测评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组织实施,具体测评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职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4.面试
  全省统一命题,统一时间实施面试,具体由各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按《广东省公务员录用面试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由职位所在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另行公告。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进入面试环节后,如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者,3年内不得参加我省公务员考试。
  5.合成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若同一职位(组)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根据考试成绩情况,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考试总成绩的合格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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