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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邮政管理局2015年公务员面试公告 


时间:2015-02-08 来源:公务员考试网 浏览次数:1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根据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201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有关规定,现将面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13日18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确认方式为短信确认与邮件确认双确认。
短信确认:使用报名信息表上填写的手机号码,将“报名序号+姓名+确认参加XX市邮政管理局XX职位面试”内容发至18109252136。
邮件确认:发送邮件至shanxiyouguanju@163.com,邮件标题统一为“XX确认参加XX单位XX局XX职位面试”邮件内容需包括:考试姓名、身份证号、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和联系电话。
2月13日前如未确认,按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处理。如考生自愿放弃面试资格,请于2月13日前电话告知我局,同时传真本人签字的《放弃面试声明书》。声明需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码、报名序号、报考职位代码、放弃理由、联系电话。


二、资格预审
请考生于2月14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通过邮政特快专递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邮箱与面试确认邮箱相同)将以下材料邮寄到我局接受资格预审。
1、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生报名登记表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网站下载打印,并贴好照片)。
4、报考职位要求的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6、社会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复印件,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复印件。
7、待业人员需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
8、“大学生村官”项目人员提供由县级及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复印件;“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证书和服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鉴定表复印件;“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提供各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复印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复印件。
邮寄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碑林区含光路邮电北巷22号陕西省邮政管理局人事处(请注明“公务员面试资格复审材料”,考生所寄材料不再退还)电话:029-87872133 邮编:710068。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者有关材料的主要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及录取资格并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3月9日上午:9:00-12:00;
资格复审地点:陕西省邮政管理局5楼会议室
资格复审时考生需要提供资格预审时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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