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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公共营养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和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时间:2015-07-14 来源:理财规划师考试网 浏览次数:284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关于举办公共营养师、劳动关系协调师和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和加快推进创新驱动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粤组通〔2013〕56号,简称“扬帆计划”)和省财政厅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粵财社[2014]128号)“全民技能提升计划和南粤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 广东省通用职业培训学院决定举办公共营养师(三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和理财规划师(一级、二级、三级)国家职业资格鉴定考前培训班,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公共营养师培训对象
1、从事或准备从事营养和食品教学、科研,食品或保健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卫生监督和检测,营养配餐,营养咨询的人员;
2、宾馆、餐厅、机关、学校、幼儿园、社区、医疗卫生等单位从事餐饮工作者及管理人员;
3、健身教练、美容机构人员、高级管家及社会其他有志于从事营养相关职业的各类人员;
4、大中专院校在校学生,医院营养保健科室人员,相关临床科室人员;
5、对营养、保健、健康知识有浓厚兴趣者。想调理自己或家人健康者。
(二) 劳动关系协调师
1.企业人力资源总监或分管劳动人事工作的副总经理;
2.工会主席或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负责人;
3.人力资源部经理或人事部主任、劳人处处长;
5.其他从事劳动人事管理或专门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高级职员。
(三)理财规划师
1.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投资等金融领域企业中高层管理者;
2.集团、上市公司、企事业单位财务总监或投融资高管、政府财经部门主管官员;
3.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房地产投资等企业的高层管理者;
4.有志于系统学习国际综合理财的理念、技术和专业工具,纵横金融职场,开拓事业前程及有志于在金融界建立专业交流平台,心灵互动、交流信息、互助合作、扩展商机,把握实业资源和金融资源,为自己事业发展增添飞翔双翅的理财爱好者及欲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二、培训内容:
(一)公共营养师
医学基础、营养学基础、食品营养与安全管理、人群营养、疾病营养学、膳食营养指导与食谱编制、营养调查与评价、营养教育、社区营养干预、中药与营养、运动与营养、考前辅导。通过公共营养师国家规定标准课时培训,让学员能够达到:
1.对人体营养状况及膳食营养进行评价、管理和指导;
2.独立开展不同生理阶段以及不同环境人群的营养配餐与营养食谱编制;
3.能开展与营养相关的慢性病的饮食营养指导工作;
4.经过培训达到膳食营养状况调查分析能力,成为营养食品开发的设计与评价的应用型职业技术人才。
(二) 劳动关系协调师
劳动标准实施管理;劳动合同管理;模块三:集体协商与集体合同管理;劳动规章制度建设;劳资沟通与民主管理;员工申诉与劳动争议处理。
(三)理财规划师
宏观经济,金融基础,财务会计,风险管理,理财原理,税收基础,法律基础,理财计算,资产管理,风险投资,价值评估,财产分配与传承规划。
三、报考条件
(一)公共营养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连续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四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5、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医学或食品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二)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二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接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3年以上;
(5)具有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10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7年以上;
(7)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5年以上。
(三)劳动关系协调师(二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
(3)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取得本职业三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二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7)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四)劳动关系协调员(三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3)取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三级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以上所称“本职业”是指:从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的人员,以及从事人力资源管理、劳动保障、心理咨询、社会工作、法律工作、工会工作等与协调劳动关系相关的工作人员。 “相关专业”是指:劳动与社会保障、人力资源管理、劳动经济、社会工作、法学及其他经济类、管理类等人文社科专业。
(五)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工作19年以上;
(2)具有本科学历或者中级职称,参加工作13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者高级职称,参加工作10年以上;
(4)取得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参加工作3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一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六)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3年以上;
(2)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七)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2)具有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和职业技术学院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3)具有本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  
(4)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具有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证书,经本职业助理理财规划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认证培训收费标准(含培训费、教材费、资料费)
(一)公共营养师:三级3800元/人(可享受财政补贴3200元);
(二) 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一级6600元/人(可享受财政补贴11700元),二级3900元/人(可享受财政补贴1700元),三级2800元/人(可享受财政补贴1400元);
(三)高级理财规划师:一级9880元/人(可享受财政补贴13500元),二级5800元/人(可享受财政补贴3500元),三级3800元/人(可享受财政补贴3200元);
注: 以上费用未含考试鉴定费: 一级700元/人, 二级600元/人三级380元/人。
五、资格认证与证书:
经培训、考核合格者,可获得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相应级别的公共营养师、劳动关系协调师或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电子注册,全国通用。
六、享受补贴政策
(一)根据广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组织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的通知》(粵组通[2013]56号)文规定,高级劳动关系协调师和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可获10000元培养经费补贴到培训考核合格者个人账户;
(二)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和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广东省省级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粵财社[2014]128号)文规定,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可享受补贴1200元/人, 助理劳动关系协调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可享受补贴1000元/人;公共营养师(二级)和高级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二级)可享受补贴3000元/人,助理公共营养师(三级) 和助理理财规划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可享受补贴2800元/人;
(三)根据《广东省总工会2014年千万职工大培训行动组织实施方案》(粤工办〔2014〕26号文),按初级工300元,中级工、高级工400元,技师、高级技师500元标准发放工会交通和误工补贴。
七、报名截止时间及上课时间及地点、考试鉴定时间:
(一)截止报名时间:2015年8月20日;
(二)上课时间:2015年8月-9月份(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三)考试鉴定时间:接省职业指导鉴定中心规定另行通知;
八.报名流程:
1、填写申报表(附表);
2、提交报名资料:
(1)身份证正反两面A4纸复印件1份。
(2)学历证书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及复印件1份
(3)工作证明各1份。
(4)大一寸白底彩照6张+电子版(大小为40KB以内,390像素(宽)X 567像素(高),分辨率不低于300dpi,jpg格式,24位RGB真彩色)
九、联系及交款方式
(一)报考咨询联系及资料邮寄地址:
茂名市文明北路68号905房
(二)联系人及电话
13929724563梁老师
(三) 交款账号(确认电话:13828682815莫老师)
1.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
2.账号:6217003140004144262

广东省通用职业培训学院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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