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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国家司法考试法理学考点:基本理论2


时间:2014-08-01 来源:司法考试网 浏览次数:254  【华夏培训网:中国教育培训第一门户

 考点十三:基本理论(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一)马克思主义

 考点十三:基本理论(二)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和实践基础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渊源
  (一)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主要理论源脉。

  

  (二)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理论依据。
  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在中国的运用和发展,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包括邓、“三”、科(此处无毛)。毛、邓、“三”有关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 理论奠定其理论基础。科学发展观上承马列、毛、邓、“三”又与时俱进,进一步推动和指导其形成发展。
  (三)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重要参照。
  对我国传统文化.尤其是传统法律思想中的一些合理成分的吸收,须本着唯物主义历史观,结合当代社会的实际情况。具体包括:“民为邦本”、“法尚公平”、“法不阿贵”、“治民无常、唯以法治”,“德主刑辅”、“明德慎罚”,“以和为贵”、“无讼是求”。
  (四)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供了一定的借鉴。坚决摒弃和排拒“三权分立”、绝对化的“司法独立”以及机械教条的“法条主义”。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实践基础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强大的生命力源于其深厚的实践基础,包括四个方面:
  (一)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我国的基本国情包括我国的社会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发展水平、文化传统、自然资源条件、公民受教育程度以及地域特征、人口数量、民族及其分布状况。基本国情是五大内容的基础。
  (二)我国社会发展阶段性特征。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更加适应我国社会发展对于法治的实际要求。
  (三)我国所处国际地位及国际环境。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从根本上保证法治意识形态不受制于人。
  (四)我国法治建设经验教训。建国以来的重大进步和巨大成就;挫折和教训。
  第三节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地位和作用
  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的最新成果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和提出,不同领导集体的贡献如下表所示:

  

  【注意】第一代起于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并提出,是几十年来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最为重要的成果,它科学回答了“什么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和“怎样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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