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山东博兴县纪委机关选调生招聘12人
日期:2017-05-09 13:45
一、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在博兴县镇(街道)和县直部门(单位)工作、担任科员及以下职务、已进行公务员登记且符合下列资格条件的公务员:
(一)政治立场坚定,党性观念强,热爱纪检监察工作,公道正派,敢于坚持原则,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保密性强。
(二)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三)年龄在32周岁以下(1985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四)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中侦查学、刑事侦查及相关专业为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组织协调能力。
(六)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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