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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2015年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
日期:2015-09-13 11:41
天津大学是中国近代教育史上第一所大学,迄今已有120年的历史,深厚的学术积淀造就了天大求真务实的优良传统,齐全的学科门类、雄厚的师资力量和完善的教学设施成为优质教育的保证。天津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首批批准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的试点单位之一,是天津市唯一首批通过全国办学评估的正式举办MPA教育的单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招生简章。

一、 报考条件

2012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毕业证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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