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报检员考试报检业务辅导:出境竹木草制品
日期:2015-09-12 15:48
一、适用范围
出境竹木草制品(包括竹、木、藤、柳、草、芒等)生产、加工、存放企业的注册登记管理。
二、主管部门
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全国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工作。
直属检验检疫局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审批、发证和监督管理。
各地检验检疫机构负责辖区内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的受理、考核、日常监督管理及年审。
三、注册登记条件(参见教材170页,了解)
四、注册登记申请的受理与考核
1、从事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的企业,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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