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2013年重庆教师资格考试科目
日期:2013-01-09 11:24
教师资格考试
  (一)考试对象、条件、程序及科目
  1.考试对象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不包括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应、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2.报考条件及考试程序
  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cq.cn)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中的报考条件和考试程序。

  3.考试科目
  笔试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学科专业素质。
  面试科目:综合实践能力。
  详细内容参见重庆市教师资格网教

1/11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教师资格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5/14 02: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