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
肇庆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的本科毕业生申请法律职业资格相关事宜通知
日期:2013-07-08 14:27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的通知,现就申请人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申请办法
参加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成绩合格的普通高等学校2013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应于2013年7月11日9时至17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填写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自动生成《2012年国家司法考试法律职业资格授予申请表》从网上提交(不需自行打印)。申请人可以选择在居住地、户籍地或工作地申领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申请人,考试成绩达到放宽合格分数线的,须选择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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