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从业资格
2014年保险销售人考试综合辅导:债的定义和履行
日期:2014-05-07 15:30
,债权人只能对债务人主张权利,原则上不能对债务人以外的第三者提出权利请求。
  (4)物权享有人行使权利无需借助他人的行为。债权人必须凭借债务人履行义务才能实现权利。债权为相对权,物权为绝对权。
  (5)债权的发生可以因合法行为而发生,也可因不法行为而发生,而物权只能因合法行为而发生。
  2.债的履行
  (1)实际履行原则
  ①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债的标的履行,不能任意变更履行或以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方式代替债的履行;
  ②一方不履行债务时,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按照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
  (2)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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