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长治市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日期:2016-02-17 11:00
关于2015年度长治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资格审查的通知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考生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办理资格审查,过期不候。
1、身份证;
2、毕业证(中级合格者提供大专以上毕业证书,初级合格者提供高中以上毕业证书);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准考证;
5、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且加盖工作单位公章(遗失报名信息表的考生可从附件中下载打印相关表格,不得手工填写);
6、与准考证同一底板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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