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监理工程师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
日期:2014-07-22 15:26
相关服务一并委托的,应在合同中明确相关服务的工作范围、内容、服务期限和酬金等相关条款。
  1.4 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将工程监理单位的名称,监理的范围、内容和权限及总监理工程师的姓名书面通知施工单位。
  1.5 在建设工程监理工作范围内,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涉及施工合同的联系活动,应通过工程监理单位进行。
  1.6 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应遵循以下主要依据:
  1、法律法规及工程建设标准;
  2、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3、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其他合同文件。
  1.7 建设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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