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标准
日期:2013-12-22 10:32
2013年房地产估价师考试合格标准已公布
人社厅发〔2013〕12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
根据2013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合格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负责向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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