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价工程师
广东省关于调整造价工程师注册申请材料和流程的通知
日期:2016-04-13 10:53
各有关单位、造价工程师:

  为贯彻落实行政审批改革要求,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造价工程师注册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标造函【2016】8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注册中心随时受理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申请材料,并按有关规定报送住房城乡建设部。

  二、造价工程师注册实施电子化申报和审批。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申请人通过全国造价工程师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上传相关材料,除注册申请表外,不再提供书面材料,上传数据时,也无需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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