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师
有关从事安全生产业务的规定和解释
日期:2016-07-27 10:40
一、原人事部、劳动部《关于印发安全工程专业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人发〔1997〕109号)有关规定
第二条 本评审条件中所指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在国民经济各部门、各行业中从事安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推广,安全工程设计施工、安全生产运行控制,安全检测检验、监督监察、评估认证,事故调查分析与预测预防,安全工程专业教育与技术培训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五条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从事以下五类工程技术工作的人员:
(一)劳动安全工程
生产场所易燃、易爆、易塌落及其他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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