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地区2015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日期:2015-08-27 17:13
得其他学科门类上述学历或者学位的,其从事招标专业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2年。
(二)符合上述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招标采购项目管理》和《招标采购合同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招标采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和《招标采购专业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高级经济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2.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或者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资格证书的。
上述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或学位的要求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正规学历或学位,从事相关工作年限计
3/15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刷新
WAP首页
网页版
登录
05/20 03: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