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造价师
2012年公路造价师考试甲级合格标准
日期:2013-03-20 14:36
成绩单打印,输入姓名和证件编号或准考证号查询并打印考试成绩。
  三、成绩复查
  考生如对成绩有疑义,请于6月15日前向报考地的省级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局)提出成绩复查申请,并提供个人姓名、准考证号、证件编号、查询科目、考场号及查询到的成绩。
  四、有关要求
  (一)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查询成绩或提出成绩复查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二)请各省级公路(交通)工程定额(造价管理)站(局)按照查询科目分别汇总考生相关信息(格式见附件),于6月20日前将电子版发至lijuan@mot.gov.cn,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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